法施施受双获利,财施一得一失利
(2018-05-20 12:17:18)分类: 博主原创 |
法施施受双获利,财施一得一失利
我反复解说,财布施,是施者得利益,受者失利益,解释这个道理,解释了也有至少三年了!可是呢,真正明白这个道理,并愿意接受这个道理的人,是少之又少!为什么呢?因为财迷心窍!由于财迷心窍,就发明了一套又一套依靠三宝去搞钱的理论和方法。或者有些愣头青,非要说你这种理论没有佛经依据!好吧,我们以前说的,光音天人到地球食用地肥,飞不起来的背业依据,我们这里就不引用了,因为太遥远了,我们引用一点直观的依据,下面《天请问经》,所解释的,就是财布施,施者得利益,受者失利益!而《金光明最胜王经》《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解释的,就是“法布施之施受双方均得利益”,且一并提及并解释了“财布施只有施者一方单方面得利益”的观点,换句话说,这两部佛经暗示了“财布施的受者一方实际是失去利益的”,只不过使用了隐晦的表达,而这份隐晦的表达,却被《天请问经》彻底一针见血的挑明了,那就是“施者名得利,受者名失利”!关于这些智慧,它不但牵涉理财,牵涉打理寿命、打理健康,牵涉打理企业、打理家务,乃至于牵涉打理一个国家,这是根本中的大根本。所以,我尽管知道我不可能启发到所有的人,但是,尽一份力,算一份力吧!只能说是力所能及!
这些佛经依据,如果还是打不醒一些依靠三宝占有非法财富的人,乃至打不醒其余一些贪占财富之人,乃至于打不醒那些喜欢接受供养布施的人,那就悉听尊便吧?
我顺便还可以再次重复提及,《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示现”不接受无尽意菩萨供养,而释迦佛劝观世音“怜悯”无尽意及四众接受供养,观世音于是“怜悯”接受,但是接受之后,丝毫没有受用,全部又供养了释迦佛和多宝佛塔!很多人牛逼哄哄的,自吹拜了多少西藏仁波切为上师,修密修了多少年,但是,我说句不中听的话,你连观世音“不受供养”的“密”,你都没有参透,你连显宗里面隐藏的最浅显的“密”你都参不透,你连这点密宗的根基都不具备,你还好意思说自己修什么藏密?修什么无上密?我听了都替诸位所谓的密宗传人脸红!
你参不透我今天这一篇博文里面佛经依据提及的见解,恐怕你还没有在佛教圈卖弄修行的资格,更不要说依靠佛教来骗钱!你参透了,还骗这些钱干什么?
佛经依据:
天复请曰。
何人名得利 何人名失利?
何者坚钾胄 何者利刀杖?
施者名得利 受者名失利!
忍为坚钾胄 慧为利刀杖!
--------《天请问经》
由其法施,有五胜利。云何为五?
一者、法施兼利自他,财施不尔;
二者、法施能令众生出于三界,财施之福不出欲界;
三者、法施能净法身,财施但唯增长于色;
四者、法施无穷,财施有尽;
五者、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唯伏贪爱。
----------《金光明最胜王经》
佛告慈氏菩萨摩诃萨。此法施者有三种事胜于财施。云何为三?
一财施者而有竭尽。法施增长则无有尽。以是校量胜于财施。
二受财施者现在利益。受法施者现在未来俱有利益。于无量世恒相随逐无人侵夺。乃至无上正等菩提不相舍离。
三财施者能施获益受者无益。若法施者自他俱益。由闻法故发心速趣无上菩提。
由此三义法施之者胜于财施。由行法施名称远闻。一切人天尊重恭敬。以此因缘先说法施。”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第四·布施波罗蜜多品第五》
< 前一篇不打赏“法布施”,缘起真的不好吗?
后一篇 >能量守恒律,证明“寿生债”根本没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