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他云雨增损,自我云雨对应增损
(2018-06-02 10:18:13)分类: 博主原创 |
助他云雨增损,自我云雨对应增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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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师兄,我尽量长话短说,你看看我是否还有救。首先,我妈曾在酒店宾馆做服务员,这是涉及恶业的工作,然而她还通过为客人联系小姐来赚外快,这样的工作,没十年也有八年,恶业的牵连对我身心伤害极大。开始我不懂,直到近两年看师兄的博文,加上梦境提示,我才明白。然而我的身心已经遭到极大破坏,大概从14年开始到现在,经常莫名其妙的梦遗,都是从右边身体强行抽取能量的。于是我劝我妈换工作,但她不信。去年大概七八月份,受恶业影响,我的淫欲心极重,脑里经常浮现很污的画面,右边身体开始发热,有燃烧的感觉,估计是恶业太重了,没多久我妈也有同样的症状,她才相信我的话,辞了原来的工作。平日我的整个右边身体都能感受到从右边肾脏生出的一股撕扯的力量,燃烧发热,或如同刀削;大概是右边身体没血了,如今右边脑袋有些凹了下去,右手右脚力气明显减弱,骨头貌似都被削去了一点,收缩了。并且淫欲心极重。诸事不顺,烦恼超多。功课主要是佛顶咒和大礼拜,近日开始描佛像,现在大礼拜九万几将近十万,其中使用变亿咒的超过两万。基本吃素,还没受戒,尽量按照五戒要求自己,请来的优婆塞戒经还没看完,戒律方面很多不懂,不敢贸然受戒,而且我现在连去寺院的钱都要问家人要。正常大礼拜没有效果,加上变亿咒后勉强才有些效果,淫欲心没那么强了,右边肾脏的撕扯力量减弱了,但仅此而已,其他的破坏依然存在且不觉得有减弱的迹象,只要莫名其妙的生起一点淫欲心,整个右边身体从头到脚就燃烧发热,刀削抽血等等各种不适感。就算我控制住不生起淫欲心,但我胃不好,只要胃不适,肾脏又会不适,然后右边身体又是各种难受。胃不好,淫欲心也容易生起,不知为何如此。右边身体发热的感觉,大概是去年才开始出现,大部分时间都有,持续到现在。目前我已经描了二十一个佛菩萨像,没觉得有效果。现在身体一日比一日差,有种右边身体内部正在逐渐崩溃的感觉。
我教我妈拜佛,后来又让她用等值福德补偿我的法布施,不然身体更加难受。很明显我是背了我妈的恶业,无法消除只能扛着,右边身体几乎处于半残废状态,似有种破坏的力量附在右边身体,伺机而动。问题是我修补的速度跟不上破坏的速度,无论如何努力,一个不慎,就一朝回到解放前。师兄,怎么破?
回答:你这话题,把我问的,一时半会儿,我都不知道从何回答了,我就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吧:
(一)、眷属之间,互相沾福沾罪:过去我说,一个家庭的所有眷属之间,是互相沾福,也互相沾恶业的,是福业和恶业互相混杂的。很多师兄还不赞同这种看法,我说就算你不赞同我说的,《地藏经》说眷属沾福七分之一,这个你总相信吧?反之,既然眷属能互相沾福,岂能不互相沾染对方的恶业?包括前一段时间,讲夫妻之间业力的互相融合、互相影响,我也反复说这个事情,如果你没有通过佛菩萨的观察和许可,随意就选择一个婚姻,则对方的某些类型的恶业如果极重的话,将会严重拖累你的健康、智慧、寿命、财运,以及修行,因为对方的恶业会和你的业力融为一体,既然融为一体,就必然互相影响。所以,单身修行,最利于出成果。如果选择婚姻,必须佛菩萨指示确定,至少双方不互相拖累对方,如果可以互相促进,就是更好的。但是,你的问题是,你的遭遇不同于婚姻,婚姻是可以选择的,可是,你的出生无法选择,因此,你母亲的恶业力拖累你,你“逃无可逃”!
(二)、说说因果:经营淫业及促成他人淫业,导致其他众生损福损寿,乃至促使他人因邪淫业力而损害肾脏等器官,甚至令其因之沾染性病者,此等经营之人,因此业力业报故,必然也会自动导致自身损害福寿,损害自身肾脏,甚至可能会有沾染爆发性病的因缘。这是因果业力推动的必然结果。因此,你右侧肾脏的问题,就是来自你母亲过去经营邪淫业,导致其此类恶业极重,又沾染给你导致的。
(三)、男左女右:另外,我过去讲解牙齿问题时,曾经最早在四年前,就特别提及“男左女右”的自然规律,之后反复多次提及男左女右,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我又再次讲解“男左女右”,即:家中女性眷属的业力系统,是作用于其他眷属身体右侧的,家中男性眷属的业力系统,是作用于其他眷属身体左侧的。这一规律,不仅仅是局限于影响左右两侧的牙齿和肾脏,而是影响整个身体左右两侧的全部身体器官,当然,肾脏是最主要的受影响器官。因此,你的这种业力反应,再次证明了我观察统计多年的“男左女右”的业力作用规律,是可信的。
(四)、共业难消:本质上说,那个业力是你母亲造作的,从发心上讲,那个业力和你没有关系。我们现在很多法师也讲,说是眷属中别人造作的恶业,和其他眷属没有关系。其实,这些法师属于不求甚解,我不客气的说,是不求甚解。须知,《地藏经》虽然讲过“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会,无由代受”,看起来似乎各自的恶业是各自受报,但是,须知,《地藏经》还讲过眷属之间互相沾福七分之一的说法,《地藏经》还讲过在世人造恶业可以“拖累亡人”的说法,因此眷属之间,福报可以帮助对方,恶业可以拖累对方,这也是《地藏经》圣言量依据成立的,因此,单纯讲眷属“各自业报各自受”,这是一种非常粗浅的因果认识。即便按照《地藏经》,也没有说各自业报,不拖累对方的!而是必然互相拖累的!!我过去有一篇博文,反复从多角度讲解沾福、沾罪的问题,并且提及“共业难消”的概念,您可以寻找过去博文看看。
(五)、福轻罪重,故而无明显效果:你说你描绘了二十几幅佛像,还是没有感觉,这个很简单啊,说明你母亲的恶业足够大,对你的拖累足够大,也说明你们家庭过去各种恶业太大了,不是一点点的福德就可以扭转的,还需要继续努力。
(六)、大随求,灭定业:你们家庭的这种恶业,可能单纯依靠造像造塔,还不够用,还需要使用大随求和文殊灭定业咒这么强大的法门,才能根治。但是,这需要你们对持戒有很高水平,才能稳定有效。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建议。
(七)、对治淫欲心,可能需要一些资粮:顺便提及一些题外话,是给其他师兄说的。我经常会推荐一些我对治淫欲烦恼效果非常好的法门,但是,介绍给别的师兄使用之后,他们就感觉效果没有我说的那么好!可是,事实上,这些法门在我这里,是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到了有些师兄手里,居然连个小小的梦遗也治理不了。所以,我最近也在思考,是不是修持某些法门,本身也需要一定的资粮?比如单就对治淫欲烦恼而言,也许他们这方面积累的资粮不够,所以,修法效果就不好!就类似《一字顶轮王陀罗尼经》说的那样,福德不够的人,念咒也没啥悉地可证,福德足够的人,念咒快速成就。因此,是不是对治淫欲烦恼这事,也需要一定的资粮?当然,我说的资粮,是对治淫欲烦恼专门需要的资粮,比如,你过去曾经用各种方法,帮助别人减少过淫欲,这也是你积累的一种“灭欲资粮”,这种资粮积累多了,你淫欲的烦恼自然就非常轻微,我就是属于这种资粮积累的稍微多一点,因此,小小修法,就可以比较好的伏住淫欲烦恼。但是,反过来,很多师兄同样使用我介绍的方法,效果却不好,我想,也许这些师兄不但这些“灭欲资粮”积累的不多,甚至可能无始劫来,导致他们“增上欲念的资粮”反而积累的很多,因此,导致淫欲烦恼难灭!过去我在《淫欲心纵横谈》一文,也提及淫业牵引的问题。所以,可能各位对治淫欲不力的师兄,需要消除这些“增欲资粮”,需要积累“灭欲资粮”!!!!可能我讲这两种资粮,大家觉得很抽象,我可以讲的通俗一点:当你过去帮助很多众生实现淫欲或者邪淫的时候,你自己因欲念、邪淫业等原因导致的淫欲烦恼和淫业果报,就会非常严重!!反之,你不断的帮助减损众生的淫欲心、邪淫行,则你自身的淫欲心,以及淫业,就会越来越少。当然,这种观点,也不是我发明的,或者也不是我信口开河的,比如《正法念处经》就说:云何邪淫得果报少?若邪淫已专心忏悔不随喜他。遮他邪淫。示其善道。彼邪淫业不具足满。离邪淫意。修行善戒。如是邪淫。得果报少。不决定受。-------因此,抱有希望想要对治淫欲心的佛友,你们应该积累何种资粮,应该消除何种资粮,这就一目了然了!!!
(八)、做善作恶,当思福祸牵及眷属:我过去一直讲,每一个家庭成员,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要想一想,你做这件事情导致的恶业,会不会拖累父母,会不会拖累子女,会不会拖累妻子丈夫,会不会拖累兄弟姊妹,想清楚了,再决定是不是要做!反之,你做的事情,会不会让眷属沾福,这也需要想清楚!!!这些东西,我最近三四年,讲的太多了,师兄可以回顾两年前的那些博文。
(九)、反对自贸区开许邪淫业、赌博业:上海浦东自贸区计划开设当年,最早公布的负面清单中,是不允许色情业博彩业的,但是次年公布的负面清单,居然去掉了色情业和博彩业的限制。今年年初海南博鳌论坛,又发起海南自贸区的建设,据传说,也是允许色情业和博彩业。对此,我是坚决反对的。我一直想借机会说说这事,但是没找到机会,今天借着你的问题,我就明确说出我的反对意见。不能说房地产拉动GDP不行了,总不能依靠卖淫和赌博来拉动GDP吧?所以,不管这个负面清单,是谁允许的,是谁签字的,这都是祸国殃民的措施。按照《金光明最胜王经》的说法,如果不禁止国民造作恶业,纵容国民造作恶业,会导致诸天不再护持国土,导致国土很多问题。因此,本着对国家负责的精神,我个人坚决反对这样做!!当然,个人听到一种比较欣慰的说法,即:负面清单的制定者认为,由于在我国其他法律条文中,已经禁止了在中国经营色情和博彩业,而这些法律条文在效力空间上,是普被中国全部领土空间的,当然也就必须包括自贸区在内,因此,不需要在负面清单中重复禁止色情及博彩业!!这是我听到的比较欣慰的消息,但愿真的如此!!!!!!但是,最近我看到国外某色情机构,已经在上海自贸区注册了公司,这是令人不知所措的行为,据传说,该机构在其他国家,是被驱赶的!所以,现在到底哪些说法可信,哪些不可信,我们也搞不清楚!!!作为佛教徒,我们只希望真的对国家有利的东西,拒绝对国家有害的东西!!这些问题,主流媒体很少主动去深挖,去谈,都噤若寒蝉!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我就姑且说说!
(十)、酒店业,在当下时代,等于是邪淫业的代名词:也许有的师兄还记得,我过去博文《若言住酒店,似乎进妓院》一文,讲过一些这方面的因果。文中曾经提及多年前,南方某市一位经营酒店业二十多年以上的高级经理人,女性,她曾经因为经营酒店业,并有类似你母亲这样的业力。于是,导致这位女士,每每谈婚论嫁,一遇到见对象,见面之后,男的只要开车送她回家,只要她一上哪位男士的车,那位男士立即就出车祸,连续经历十几位男士都是一样的反应,此后,她不敢再谈对象,也没人再敢和她谈。这是当年,她网上问及我这些怪事的因果,告之我的过去经历(其具体城市和个人身份,永久保密。为明道理,故只言及其事,绝不牵及其隐私泄露)。因此,酒店业涉及的邪淫业,是非常严重的,这是从过去一些人的身上,不断观察总结发现的。自从我听该佛友陈述此事之后,我但凡遇到有佛友要进入经营酒店业的,我都坚决反对其入行酒店业!有很多佛友,酒店老板给许诺了很高的薪水和升职空间,但是,也因为我的坚决反对,这些佛友也坚决远离了酒店业。这在过去博文提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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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综上,佛法僧三宝,以及佛菩萨化身的财神,给你的财富,都是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给你的!反之,只有类似《金刚手降伏部多大教王经》中罗刹鬼送财一类的方式,罗刹鬼以不劳而获的方式给你送钱,才会把你送死,而这一类法术,一旦修法,非常灵验,但是,你得财灵验,死的也很快。”以上内容为果师兄前几天所发,末学也去看了下此经文:【佛说金刚手菩萨降伏一切部多大教王经第1129部】:
复次成就之法。于二河合流之岸作广大供养。燃于酥灯于夜分诵真言八千遍。时部多女放大光明而来现前。问言呼我何作。持诵者曰我欲自在受于快乐。彼女即允。日与金钱十万获寿一万岁。命终之后生为人主。此是八大部多女主成就之法。
持诵真言至十五日。燃以酥灯随力作供养。持诵夜至明旦。彼夜叉女即来现身。随行人意即为彼妻。日给金钱一千及与种种圣药寿命一千岁。如是名为所说降伏诸部多大教王夜叉女成就之法。
师兄之前文章中说金刚手菩萨修法里招请部多女罗刹女鬼神给我们金钱,会折损我们寿命?而经文上说不仅可以给我们金钱,还能增加寿命!经文上并非师兄所说不劳而获送财一说吧?
回答:我很喜欢你这样有水准的质疑和提问,首先,我们来捋一捋。我们原文中说,鬼神“直接送财”,是损福损寿导致人早死的一种方式,因为你接受了财物布施和供养,为人做福田,自动就会损福损寿。我们是这样讲的吧?可是,您引用的经文中讲的是照此修法“日与金钱十万获寿一万岁,命终之后生为人主”,也就是说,按照此具体修法,你得到的利益包括了三项:第一,日与金钱十万。第二、获寿命一万岁。第三,命终之后生为人主。我们捋一捋里面的因果关系,我们说的是得财为因,损寿为果,而这里说的是你在因地上直接得到了三样东西,财富、寿命、来世人主之位。是不是这样?换句话说,你得到的这三样东西里面,是直接包括了令你得到福报的赐予,比如寿命和王位都需要福德力支持,而不单纯是我们讲的赐予财富,你不觉得吗?所以,这有什么矛盾呢?之前我们博文也反复说,说财神法里面,如果是先给你得到福报,再用福报让你得财财富的方式,是安全的,是不是这样呢?
可能我上面说的有点绕,换一个通俗的方式表达:你怀孕了一对双胞胎,双胞胎要从你的母体吸收营养;而胎儿要吸收营养,母体就必然要减少营养,我讲的是这个道理。这时候,来了一个菩萨,说:我不但赐予你这对双胞胎,我还赐予你在怀孕双胞胎期间的所有营养以及胎儿所需要的所有营养。这时候,你听到这个说法,你就回头来否定说:“刚才吉祥果说,怀胎要吸收损失母体营养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怀胎根本不用损失营养!胎儿和营养是可以一起得到的!”事实上,这只是某一类事件的特例,但是这不是自然原理!而我们讲的是自然原理,而不是某一事件的特例!我想您的质疑,就是用事件的现象,来质疑自然原理,问题就出在这里。就好像现在有人问:好人命不长,坏人活千年,因果是虚假的!大家是不是经常听到这种对因果规律的质疑?须知,这只是当时的一种短暂的现象,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彻底的三世因果。其实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两者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不是一个道理!简单归纳:我讲的是得财失福损寿的道理,而你这里的依据提出的是将财、寿、王位之福三位一体的整体全部赐给你的方法。也就是说,我讲的是财富和寿命之间前因后果的“因果得失关系”,这是一种自然因果规律,这是不可推翻的,而您引用的经典事例所讲的是财富和寿命之间的“平行得到关系”,这是一个具体的现象,而不是一个规律。这和我们所讲的道理,各有角度不同、方式不同,效果不同,利害关系不同,并不存在任何矛盾。理解这个问题,需要先从逻辑上搞懂两个问题的不同之处。
因此,若单纯论财富的布施之施受双方的增损,是一种道理,但是直接赐予你福德能量的方式,这和直接赐予财富的方式,彼此之间的原理还不是一回事。以牛王经举例,先说念诵书写得福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说,令你得到财富,是这么回事,本文这里也是这个意思。
另外,我特别提请诸君注意,这里说的,给了你三种利益,但是你得到三种利益并且受用之后,你将来怎么偿还你的受用,以及你享受了这些受用之后,你会有什么因果,这部经文并没有讲一丝一毫,这是一个极大的悬念,这里面留给大家浮想联翩的东西很多,就留给诸君各自思考。这里只是讲了,你这么修,可以得到这些好处,但是得到这些受用之后的因果,这部经文并没有讲,而这个悬念里面,我想有非常丰富的答案。首先,你日日得到十万钱,很显然这是一种财布施,而你是财布施的接受者,这个钱是不是背业损福,这部佛经没有讲这个道理,也就是说,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因此,下一个阶段的因果,这部佛经根本没有提及,这一部佛经,仅仅只是告诉你当下修法有这个效果,有这三项利益。我将我的观点表达如上,提供各位参考。
另外,必须说,我喜欢你这样能够“一句话把我问的无言以对”的质疑,既有理有据,又毫不留情,我喜欢这种一针见血的探讨,不喜欢稀里糊涂的胡搅蛮缠。如果我讲的东西,经不起别人的质疑和反问,经不起推敲,那就代表我根本就没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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