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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断肉食,劝吃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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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僧人乞食,可以随便吃肉?
经典依据:乞食得肉,云何清净?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
尔时,迦葉复白佛言:“世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
佛言:“迦葉,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断肉之制,若广说者即不可尽。涅槃时到,是故略说。是则名为能随问答。
-----《大般涅槃經》卷四
《大方广华严十恶品经》:不食肉者,现世菩萨,则非凡夫!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唯愿如来为我解说,不饮酒、不食肉者,得几所福?
佛告迦叶:
假使有人,象马牛羊、琉璃珍宝璎珞、国城妻子,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百千两金遍满三千大千世界,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能铸金为人数百,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作幡华宝盖,遍满三千大千世界,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大浮图宝塔,檐檐相次,如稻麻竹苇,上至梵天,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善男子,不食肉者,现世菩萨,则非凡夫。
-------《大方广华严十恶品经》
食肉者生于鸟兽;食他血肉展转偿命
又念过去阿僧祇劫。释提桓因处忉利宫。以于过去食肉余习。变身为鹰而逐于鸽。我时作王名曰尸毗。愍念其鸽。枰身割肉代鸽偿命。尸毗王者我身是也。后当作王名曰闻月。其时帝释化为鹰者。后当作王师子素驮。释试我故尚生恶道。况余众生无惭专杀。食啖血肉无止足时。一切众生从无始来。靡不曾作。父母亲属易生鸟兽。如何忍食。夫食肉者。历劫之中生于鸟兽。食他血肉展转偿命。若生人间专杀嗜肉。死堕阿鼻无时暂息。
--------《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
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楞严经》卷四
《楞伽经》佛言: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
佛言: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捨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楞伽经》
《楞伽经》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念咒的注意了!
1.“大慧。诸善男女。冢间树下阿兰若处寂静修行。或住慈心或持咒术。或求解脱或趣大乘。以食肉故一切障碍不得成就。是故菩萨欲利自他不应食肉。
2."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
---------《楞伽经》
《大般涅槃经》迦叶,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也!
迦叶。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也。迦叶。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众生闻其肉气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师子已。众人见之闻师子臭亦生恐怖
-------《大般涅槃经》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
非人鬼神见食肉者,返生娆恼!
善男子。冢间住者。诸菩萨等常起慈心。广利益心。悲愍一切有情之心。戒行清净修持具足而不食肉。何以故。而诸冢间周匝多有非人鬼神依止而住。或见菩萨若食肉时。不起清净爱乐之心返生娆恼。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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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戒除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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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修行者。内心思惟。随顺正法。观察法行。云何如是十善业道对治修行漏无漏业。彼见闻知。或天眼见。以此因缘。世间中缚。善法尽灭。所谓缚因。不善业道。善是佛因。是解脱因。所言善者。谓离杀生。摄取世间一切众生。施与不畏。于现在世。人所赞叹。面色诸根。端正美妙。得长命业。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若勤精进愿下中上三种菩提。随愿皆得。彼人若愿声闻菩提。得阿罗汉。入于涅槃。彼人若愿缘觉菩提。得辟支佛。如是若愿无上菩提。得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一切诸法。命为根本。人皆护命。不杀生者。则施其命。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若愿染爱境界胜乐。不杀为因。彼人则生若梵若魔若帝释王。彼人若愿生人中胜。得转轮王七宝具足王四天下。若愿大身阿修罗者。舍身得为阿修罗王。彼人若愿大身夜叉。得夜叉王。此不杀生最为大业正法种子。
行于生死。唯不杀生。为归为救。入生死闇。不杀为灯。不杀生者。名曰慈悲。正念思惟不杀生善。心常生喜。若遮他杀。他不可遮。则是行舍。彼人如是。行四梵行。以熏身心。不杀善根。不可思议。最为真实。何等何等。种种诸愿。如是如是。随愿皆得。譬如世间善巧金师。得好真金。如是如是随所欲作。彼金如是随意造作种种庄严。若作瓶等。若作人像。若作佛像。如是如是。不杀生者。不缺不穿。不孔不虚。如是如是。随愿皆得。随何等人。如是不杀。则近涅槃。彼人常共善知识行。彼人则是善器众生。善能摄取自他福德。彼人则是世间福田。不行地狱饿鬼畜生。此善行人。成就善法。一切所得皆悉坚固。无有王贼水火等畏。皆自食用。人中尊贵。他不能胜。法具足故。是故智者不应杀生。
-----《正法念处经》卷二
《摩登伽经
》佛破斥杀生即度生的谎言:何不自杀自度?何不杀亲人呢?
我今当说汝婆罗门。所有恶业虚妄之事。起于诤讼。扰乱贤善。造为妖怪。占星观月。和合军阵。杀害众生。举要言之。一切恶事。皆婆罗门之所为作。汝婆罗门。性嗜美味。而作是言。若祠祀者。咒羊杀之。羊必生天。若使咒之便生天者。汝今何故不自咒身杀以祠祀求生天耶。何故不咒父母知识妻子眷属。而尽屠害。使之生天?不灭己身。但杀羊者。当知皆是诸婆罗门。欲食肉故。妄为是说。
-------------《摩登伽经
》
为人唇缺者。前世钓鱼。鱼决口故。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因为前世钓鱼,将鱼的嘴巴弄伤了,所以才是兔唇、裂唇啊------还想钓鱼吗?
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地藏菩萨本愿经》
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华严经》十地品
“诸仁者,休息杀生获十种功德。何等为十?
一者、于诸众生得无所畏,
二者、于诸众生得大慈心,
三者、断恶习气,
四者、少诸病恼为事决断,
五者、得寿命长,
六者、为非人护持,
七者、寤寐安隐无诸恶梦,
八者、无诸怨仇,
九者、不畏恶道,
十者、身坏命终得生善道。
诸仁者,是名休息杀生得十种功德。若能以此休息杀生善根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久证无上智。彼人到菩提时,于彼国土离诸害杀,长寿众生来生其国。
---------《大方等大集月藏经》
龙王,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何等为十?
一、于诸众生普施无畏;
二、常于众生起大慈心;
三、永断一切嗔恚习气;
四、身常无病;
五、寿命长远;
六、恒为非人之所守护;
七、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八、灭除怨结,众怨自解;
九、无恶道怖;
十、命终生天。是为十。
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
-----《十善业道经》
人于世间慈心不杀得五福:
(1)寿命增长。
(2)身心安隐。
(3)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
(4)死后得生天上,寿命长远。
(5)天上寿尽,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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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胎堕胎,其恶业恶果无量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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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无皮众生(自己堕胎果报)
据《杂阿含经》十九卷记载:佛在王舍城时,在路上见到一个身体庞大的众生,身体通体无皮,形体好像一段段的肉一样。佛对比丘们说:这个众生,在过去世的时候,于此王舍城曾经自行堕胎,由于这个罪业,已经在地狱中受百千岁的无量剧苦,地狱罪报没有受尽,现以余罪,得到这样的身体,继续承受苦报。
案例二:杀胎医生(助人堕胎果报)
据《饿鬼报应经》记载:有个鬼问目犍连尊者:“我受此鬼身,没有手足,如同一块肉,在旷野中,狐狼虎豹鵰鹫众鸟,争抢着来啄咬吃食我肉,苦痛难以言状,是什么罪业导致的啊?”。尊者回答:“你做人的时候,以各种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有怀孕的,就给她们堕胎药,令胎儿流产消失,由这个恶业因缘,你现在受这种苦,不过,这也只是花报,最严重的果报还在地狱啊”。这个鬼前世做人时,以医药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因而受此恶果。
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人毁坏(即教人堕胎).....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阿难现结经》放生故事--慈罗放鳌善报
《阿难现结经》中记载:从前有一个人名叫慈罗。他很仁慈,对人和动物都很慈悲。有一天他路过集市,突然看见有个人在卖一只大鳖,大鳖不安地动来动去,眼里流着眼泪,显得很有灵性。慈罗想像着可怜的鳖被人买去,被人宰杀烹煮火烧而食的情景,心中不由地哆嗦起来,产生极大的怜愍心,竟对着鳖哭泣起来。
卖鳖人莫明其妙,就问慈罗:“喂!你为什么对着这只鳖哭呢?”
慈罗回答道:“我不忍心看它,被买去遭宰杀。”
那卖鳖人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说道:“你真是傻得不透气了,一定精神有问题,世界上再没有比你更愚昧的了,这个老鳖又不是人,干嘛不能买卖和宰杀?”
慈罗不想跟他多说什么,只想将鳖买来放了。而卖鳖者又乘机敲诈慈罗,标价一千钱。
慈罗说:“我的所有积蓄,总共就八百钱,请将鳖卖给我吧!”
说完,倾囊给了卖鳖者。
慈罗将鳖用车拉回家,喂饱后就将它放回河中,大鳖到了水里,如同回家一样欢快。突然,他开口说起话来,深深感激慈罗救命之恩,并告诉他如果有大难,便可呼唤它,到时它一定相助。
过了不久,当地暴发洪水,洪水滚滚而来淹没了村庄,许多人葬身於洪水之中。慈罗被水冲到一棵树的顶端,危在旦夕,突然想起那只大鳖说过的话,便急呼大鳖。过了一会儿,大鳖便出现在洪水中,让慈罗坐在它的背上,脱离了危险。
鳖载着慈罗向前行,又看见一个女子抱了一块小木板沉浮于水中,随时都有被淹死的可能。慈罗向大鳖说:“这个女子很可怜,救她一命吧!”大鳖说:“那就让她上来吧!”慈罗便将那女子拉到了鳖背上。
他们一行又向前游了十几里,看见那个卖鳖之人也在一块小木板上随洪水上下沉浮,他也哀求慈罗救他一命。大鳖则说:“我的身体已经负载两个人,恐怕太累,不能再救此人度过此难了。”慈罗又苦求大鳖道:“他也很可怜,还是救他一命吧!”随即又拉卖鳖人上来。又前行了数十里,看见大群蛾子成团在水中沉浮,慈罗又慈悲地将这些蛾子拾起,使它们免于苦难。
他们到了那竭国,总算安全了。得救的女子便将身上的金银饰物送给慈罗,以报答他救命之恩。这时卖鳖之人贪心又起,嫉妒起慈罗来,抢上一步说:“这只大鳖原本是我的,慈罗你得到的金子也应该是我的。”慈罗生气地说:“我救了你命,你不感谢我,反倒来抢钱,真是岂有此理。”卖鳖人气极败坏,到那竭国王处告慈罗,诬陷慈罗乘发洪水救人之机偷卖良家妇女,已得了不少金银饰物。国王立即派人召来慈罗,发现物证,人证俱在,当即判处慈罗死刑。
大臣便去准备书写死刑状子,可是突然一群蛾子蜂拥而至,它们在大臣的脸上,眼前、手上,身体上乱飞乱撞,使大臣无法下笔书写。国王看到这种情况非常惊奇,又详细询问慈罗:“你以前都作过什么样事情,以至于有这样奇事发生。”
慈罗便将买鳖、放生、救生、救卖鳖者及群蛾,以及卖鳖者贪嫉,诬告等事,一一禀告了国王,国王得知真情后大怒,当即下令诛杀卖鳖者,并且重赏了慈罗。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华严经》说:“不知报恩,多遭横死生於地狱。”
堪叹!世间不知报恩者多矣。那么我就不该救人吗?不。《华严经》说:“不以众生不知报恩退菩萨行,舍菩提道。”但得应病施药。相上要分别,慈悲心是平等的。一个医生可以治愈人的身病,却难治愈人的心病啊!
此咒令杀生之罪疾得清净、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药上菩萨灌顶陀罗尼
尔时药上菩萨亦于佛前而说咒曰。
难那牟(一)浮(音孚)[口*致]浮(二)留浮丘留浮丘(三)迦留尼迦(四)蠡牟蠡牟迦留尼迦(五)鞞挮鞞挮(六)迦留尼迦(七)阿毗挮他(八)阿便他阿便他(九)迦留尼迦(十)珊遮罗莎呵(十一)
药上菩萨说是咒已。白佛言世尊我今于如来前。说是降烦恼海灌顶陀罗尼。此陀罗尼咒。三世诸佛之所宣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闻此咒者诵此咒者持此咒者。得十功德利。何等为十。
一者此咒威神力故。杀生之罪疾得清净。
二者毁禁恶名皆悉除灭。
三者人若非人不得其便。
四者凡所诵念忆持不忘。犹如阿难。
五者释梵护世诸天所敬。
六者国王大臣之所敬重。
七者九十五种诸邪论师不能屈伏。
八者心游禅定不乐世乐。
九者十方诸佛及诸菩萨之所护念。及诸声闻皆来咨受。
十者临命终时净除业障。十方诸佛放金色光。皆来迎接为说妙法。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印光大师:以肉食供养孝敬父母,实际是帮助双亲堕落
劝父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实为扳亲堕落。
汝书与四十元,俱收到。汝之为母之诚,可谓至诚无加。然当以此诚,劝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扳亲堕落(如临终预为揩身换衣。闲谈安慰及哭泣,并丧祭用酒肉、及待客等)。此种整理,在俗人不知,固不足责。若佛弟子,犹狃于习俗,则是借此以博孝亲之名,实则破坏亲之出苦之路,成就亲之堕落之方。其为孝也,与罗刹女之爱,无有少异(罗刹女攫人将食之,曰我爱汝,故食汝。世间此种孝子,则万有九千九百多。或有一二不如此者同,亦未可知)。今为汝寄《饬终津梁》并《丧祭须知》。另寄书三包,以答汝五元之敬。阅之,自不至以孝累亲堕落也。
(《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十三第147页复李德明居士书一)
谷米草木是不是众生?是不是有寿命?砍伐食用,是不是有罪?
“谷米草木无命无我。非众生数。若有能作如是说者。是我弟子。若不能者。当知即是外道弟子。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若有说言听着摩诃楞伽。一切种子悉听贮畜。草木之属皆有寿命。佛说是已便入涅槃。若有经律作是说者。当知即是魔之所说。我说四大无有寿命。若有经律作是说者。是名佛说。若有随顺佛所说者。当知是等真我弟子。若有不随佛所说者。是魔眷属。”
-----《大般涅槃经》卷第七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
《楞严经》卷十
《佛说骂意经》讲:杀有九辈。罪有轻重。宁杀千头蚁。不杀一头蝇。如是上至人。杀大得罪益大。
《佛说骂意经》作百佛寺。不如活一人。活十方天下人。不如守意一日。人得好意。其福难量 。
《优婆塞戒经》五逆罪轻重次第,杀母罪重于杀父,,,,,,
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
---------《优婆塞戒经》卷第七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有关放生的经论汇集
《契经》
戒杀放生,得长寿报,又戒杀放生,
可解怨释结,长养悲心,润菩提种。’
《华严经 普贤行愿品》
众生至爱者身命,诸佛至爱者众生,
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梵网经菩萨戒—杀戒》:
‘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婆罗夷罪。’
《梵网经菩萨戒—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正法念经》
‘造一所寺,不如救一人命。’
《分别善恶报应经》
‘何业获报长命?有十种业。何等为十?一、离自无杀,二、离劝他杀,三、离庆快杀,四、离随喜杀,五,救刑狱杀,六,放生命,七、施他无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饮食,十、幡灯供养。如是十种获长命报。’
《佛灭度后棺敛葬送经》
‘当遵慈仁。普惠恩及群生,
视天下群生身命,若己身命,
慈济悲愍,恕己安彼,道喜开化,
护彼若身,润逮草木,无虚机绝也。’
《大智度论(卷第十三)》
‘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弥勒菩萨偈》
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
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
《药师琉璃光本愿功德经》
放诸生命…病得除愈,众难解脱。
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众难。
《正法念处经》
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
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
元代:元贤禅师:有意放生则是着相吗?
问:有意放生则是着相,不杀,不放,一切无心,方为合道?
答曰:此是之言,佛家所谓无记空者也。佛教人发大愿力,救众生苦。若无大愿力,则一切利众生事,皆不能成就矣。昔宝文王敏仲,七世不杀,亦好放生。至敏仲,有邪见者,教之曰:不杀,不放,付之无心为妙,不必着相。敏仲生疑,乃问法华禅师。即厉声叱曰:公大错岂!可落空见耶,面前木头,皆是无心,这几个木头能救得苦众生?汝急忏悔邪见之罪。敏仲骇污,再发心放百万命。因岁饥,遇蛤蜊数十斛,悉以粟易之,诵经持?投之中流。夜梦文殊菩萨现金色身,慰谕之曰,我忆往劫亦曾生蛤蜊中,但坚汝心救众生苦。敏仲大加信异,乃着劝世文。
-------出自元代
元贤禅师 《净慈要语》之戒杀辩疑
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二
《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杀业重的人,吃药不容易见效,因为杀业能令“药草无力”
一者以杀业故。令诸外报。大地咸卤。药草无力。”
-----《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建议:可以忏悔,并且以戒杀放生对治!
《正法念处经》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
1、所谓道行无心伤杀蠕蚁等命。若掷铁等。无心杀生而断物命。
2、医师治病。为利益故。
3、与病者药因药命断。医无恶心。
4、父母慈心。为治故打。因打命终。
5、燃火虫入。无心杀虫。虫入火死。
如是五种。虽断生命。不得杀罪。
-----------《正法念处经》
佛经集萃:修何法门不必承受无始以来恶果报应?-至诚忏悔、造佛像,大随求陀罗尼
一、至心发露忏悔可以不受恶果:
《分别善恶报应经》:佛言:复云何业而不得果?所修恶业回心发露。省悟前非思惟嫌厌。心念口言作意专注重重忏悔。此业虽作而不受果。善业亦然。
-------从这段经文看,至心发露忏悔可以不受恶果。
二、“塑造佛像”可以不受恶果:
《大乘造像功德经》佛言:弥勒若有众生宿造恶业。当受种种诸苦恼事。所谓枷锁杻械。打骂烧炙。剥皮拔发。反系高悬。乃至或被分解支节。若发信心造佛形像。如是苦报皆悉不受。若寇贼侵扰城邑破坏。恶星变怪饥馑疾疫。如是之处不生其中。若言生者斯则妄说。
《大乘造像功德经》佛言:佛言。弥勒。如汝所言。当知此人亦复如是。由造像故。彼诸恶业永尽无余。所应受报皆不复受。弥勒。业有三种。一者现受。二者生受。三者后受。此三种业中一一皆有定与不定。若人信心造佛形像。唯现定业少分容受余皆不受。
《大乘造像功德经》佛言:佛告波斯匿王言:“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大王分别解说。大王。我于往世为求菩提。以众宝栴檀彩画等事而作佛像。过此会中人天之数。以斯福故虽在生死未尽诸惑。然所受身坚如金刚不可损坏。大王。我念过去于无量劫生死之中。造佛形像。尔时尚有贪嗔等无量烦恼而共想应。然未曾于一念之间以罪业故有四大不调及恶鬼神诸少病苦。所须之物莫不充备。况我于今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有如是不如意事?
《大乘造像功德经》佛言:诸佛功德一切声闻辟支佛。于其名字亦不能知。是故若有净信之心造佛形像。一切业障莫不除灭。所获功德无量无边乃至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永拔众生一切苦恼。
三、修持“大随求陀罗尼”,可以不受恶果,即便定业恶果,也不受报
由称陀罗尼,诸魅悉坏灭,娑謇嗢未那,毕舍拏吉儞,
猛恶吸精气,常害有情类,彼皆悉殄灭,由随求灭德,
他敌皆灭坏,所作剧厌祷,咒诅法无效,定业不受报!
----出自《普遍光明清净炽盛如意宝印心无能胜大明王大随求陀罗尼经》
日日诵持者。得大聪慧威力大勤勇辩才成就。一切罪障定受业报悉皆消灭。
----出自《普遍光明清净炽盛如意宝印心无能胜大明王大随求陀罗尼经》
《安士全书》三代不养猫的善报
李昭暇参加会试,主考官看了他的文章,感觉不太好,就丢弃到一边,马上被一只大老鼠衔到枕边,丢了三次,老鼠也衔了三次。主考官很惊异就录取了他。发榜后问起原故,李回答说:“我家已三代不养猫了。”
家中多养一物,就多造一种罪业。
《菩萨戒经》说:“如果佛弟子长时养猫狸猪狗,就犯轻垢罪。”《优婆塞戒经》说:“养猫狸获罪,养猪羊等获罪,养蚕获罪。”经典记载很多,可惜世人无缘看见。爱惜物命的人,种花养鱼之类,都不可率性去做,因为会引来很多杀生的牵累。请仔细思考,不要认为是迂言。
--------《安士全书》之《万善先资集》卷一
太监被阉割是什么因缘呢?如何消除这个恶报呢?A
《大乘造像功德经》说: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何等为四。一者残害(阉割)他形乃至畜生。二者于持戒沙门嗔笑谤毁。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四者亲犯戒人复劝他犯。所以,造作了这四种恶业,就会成为黄门,或者被阉割成为太监一类的人,或者由于意外伤害导致这种后果,或者不具备正常的男性功能。
太监被阉割是什么因缘呢?如何消除这个恶报呢? B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中说:“复有众生,男根不具为黄门身不得妻娶,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坐喜犍(阉割)象马牛羊猪狗不可称数,令此众生苦痛难忍死而复稣,故获斯罪。"
-----所以啊,前世阉割动物令动物不具备正常的性功能,因此这人后世就要承受黄门恶果,太监就属于此类。
《华严经》十恶业之分别果报解说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作是念。十不善业道。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
于中
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
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
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
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毙恶。
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
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言无人受。二者语不明了。
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
瞋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邪见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
佛子。十不善业道。能生此等无量无边众大苦聚。是故菩萨。作如是念。我当远离十不善道。以十善道。为法园苑。爱乐安住。自住其中。亦劝他人。令住其中。
----《华严经》十地品
《诫药方杀生害生者止》
缘起:今年6月底时,一位朋友用我电脑查找医方验方,说是保留下来以后家人有病好用,我看他手抄很辛苦,即帮助排版筹划帮他大量打印下来,结果一看,药方里面很多动物成份,我随即将有动物成份的药方摒弃不用,只选择植物性药方,然后才帮助打印,并叮咛其不可用动物成份为药。此事过去一个多月,总觉得忧心忡忡,故作此文,广做劝诫。
关于中医药方使用动物作药材的问题,虽是历史的传承,但若从佛法因果善加抉择,则可以判定其属于一种谬见。人身有病,便要杀害动物的身体做药,若动物有病,也要杀人身来做药材,不知道人类是否愿意呢?就是人贵物贱的邪见在作祟。孔子在《论语·颜渊篇》和《论语·卫灵公》中均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教《大乘遍照光明藏无字法门经》中佛也说:如诸菩萨,自爱命者则不应杀,,善男子,是故我说,己所不欲勿劝他人。由此可知,儒释二教,无不以众生平等、爱惜物命为要,更何况,依照佛法慈悲利他的精神,宁死也绝不杀生,又岂可为了治疗疾病而去杀生害命呢?从更复杂的因果关系来看,直接杀生往往有一定数量,但若传播药方广劝他人杀生,则所杀生灵无以计数,乃至千百年后的人,仍会受着这一邪见的毒害,药方害命的恶业实在是太重了。
从疾病之因缘来看,佛法有更高瞻远瞩的圆满见解,比如《华严经》认为: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由此可知,多病短命本来就是由杀生导致的,又岂能为治病而再杀生作为药材呢?这样只会使疾病加重,有的重病,家人杀生作药物药引,或屠杀烹煮鸡鸭鱼鳖等类进食补身,或以动物泡药酒服食进养,反而加重疾病,更快夺去了病人的生命,这岂不是以鸩为药、饮鸩止渴吗?所以,但凡有病,适宜戒杀吃素广行放生,再辅以正确的医药治疗调养,这才是正途,万万不可再行“杀生求生、杀生疗疾”之邪行。很多病人,接受佛教徒教导开始戒杀吃素,居然很多疾病彻底康复了;有的进而发心救生放生,很多医学难以治疗的绝症,能够康复的也比比皆是。所以,岂可再入杀生治病的邪见歧途呢?
医者和病者,都应该谦虚的接受更圆满的医学智慧,并应当明辨,历史上乃至自己已有的成见未必全部正确,不但不应顺遂某些谬见,更应该以作为医者的仁慈之心,去平等善待一切生命。
中国汉字,相传是上古先贤仓吉所创,每一字形字义均暗合天地万物之体性,故而称为象形文字,虽然经过历代字形变迁,但是其象形特征依旧,仅仅从字形构造来看,“药材”二字皆为草木偏旁,可知上古先贤本意,也是认为治病应当以草木为药物,才是正理,断断无有猎杀动物身体为药材的本意;何况“藥”字上“草”下“乐”,具有“以草木药材治病才得康乐”的深刻寓意。中国最早的药学著作《神农本草经》和晚期的《本草纲目》,以及药学史上其余多部药学著作,均采用“本草”为名,顾名思义,也知道“药本为草”。查阅《神农本草经》中“玉石草木果米谷菜”占据绝对多数,“禽兽虫鱼”绝对少数,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虫鳞介禽兽”也为少数。华人多传炎帝神农氏是医药始祖,相传是“神农尝百草”辨识药性从而创立医药学,从来没有听说“神农尝百兽”或者“神农尝百肉”创立医药学的,可知先贤之智慧慈悲,决然无有杀生为药的思想。
那么,对待药方中动物成份正确的原则,到底应该怎样呢?这需要医药学家们精确研判,找出可以代用的植物性药材,或者其他代用品,将其中使用动物身体成份的一一取代,这样才比较圆润合理,也合乎慈悲。更何况,今人还有胜于古人的一个优势,就是还可以采用西医西药的治疗方案来弥补,又何必非要采用杀生的古传中医药方呢?
如果不得已必须要用,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之《大医精诚论》中,本着仁物爱人同体大悲的情怀,明确阐述了其观点,可供今人参考: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由此也。其虻虫、水蛭之属,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孙思邈的观点,绝无杀生为药之意,且主张不用动物身体为药材,即便万不得已要用,也是市场上有自然先死的用之,才是正解。此原则不仅适用中医典籍中的药方,也适用佛经典籍中部分需要动物成份的例子,比如《大悲咒经》云:若患疟病著者,取虎豹豺狼皮咒三七遍,披著身上即差,狮子皮最上。此处所云豺狼虎豹狮子皮,必定属于宿前已有之物,随因缘用之,若无此物,诸佛菩萨绝对不会提倡诸位去猎杀而用。观音大士暨大悲咒,本来示现大悲利他之法义,又岂会倡导杀害物命呢?所以,其余佛经中若有类此者,一应作此解无谬,不可以自己偏狭之心而去杜撰邪见,从而诽谤三宝不慈悲。
关于不宜杀生为药的观点,南朝齐梁时期的医学家陶弘景,曾有一段神异感应:
据《梁书》记载,陶弘景与梁武帝甚有交情,武帝常入山请教国家大事,时人称之为“山中宰相”。陶氏曾编撰整理古代的《神农本草经》七卷,另著有《真诰》《真灵位业图》《陶氏效验方》《补阙肘后百一方》《药总诀》等。后来他的徒弟桓恺得道飞升后,有一天现身在他面前,对他说:“你所编撰的本草,用水蛭蚊牤做药,功虽及人,但害物命,上帝因此要责罚你了”,宏景因而忏悔,而用其他药物代替,另著《本草》三卷,以赎罪过。并且到鄮县阿育王塔前受五戒,曾梦佛授记,名胜力菩萨。临终以袈裟覆体,安然脱化,年八十五。
陶弘景和孙思邈,这两位是中医药史上的大医王大药王了,他们尚且对杀生作为药材的事情如此反对,深切以为有害无益,何况其他医学家药学家,岂敢以肖小不慈之心妄行倡导杀生疗病的颠倒之事呢?从其产生的恶果事实看,此种谬见也确实贻害不浅,略举文献记载和我见闻的二例:
据《法苑珠林》记载,唐龙朔元年,洛州的伍五娘,死了一个多月时间,托梦给她的姐弟说:“我幼年有病时,杀了一只螃蟹涂在患处,病虽然好了,但我死后到了刀林地狱,现在有七刀在我身上疼痛难忍,希望做佛事救我”,姐姐就为她供养寺庙请法师给她写《金刚经》七卷,才得到超度。
2005年冬,得知我一友人之母,早年曾堕胎,患妇科病,屡治无效,从佛法说,或属因果业力,本该忏悔修善,或可回天。然而其母在治疗期间,家属误信民间偏方,捕杀多只癞蛤蟆扒皮,以其皮外敷小腹阴部,以为可以治愈,不料数月后,其病加速成为子宫癌,至06年春去世。可见邪见偏方害人之深。
如上这般,以杀生害命欲求治病,反而自害的例子,不胜枚举,是故药方害人、庸医误人、邪说害人的恶果,不仅仅现世多病短命,去世还被恶业所牵堕落三恶道,真是太恐惧了。故而著述此文,以医者为劝,以病者为劝,以一切印刷流通,乃至种种方便传播谬误药方者为劝,不可不慎重抉择啊!传播药方,本来是利人的大功德,却被做成大罪业,造成生灵和病人两相损伤,真是事与愿违!正确的方法是,只传播确定无动物成份的药方才好;如果有这成份的,可以舍弃,另用其他药方,或者其他治疗方案代替。
(吉祥果2011.8.6)
《杂譬喻经》典故:屠夫杀羊,反而六世生天,佛说其因果(谤善恶无果者,请参读)
造作恶业真的没有恶报吗?
造作善业真的没有善报吗?
杀生真的是享福的原因吗?
造作恶业反而会受善报吗?
造作善业反而会受恶报吗?
这种种的疑问,在初学佛法者心中纠缠,都是因为不能全面了解因果所致,下面这则佛经故事,可以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
《杂譬喻经》记载:
佛在世时,有一位国王叫阿阇世王。某日,一位以杀生为业的屠夫前往见国王,并请王答应他一个请求,王问他有何愿望,他说:“国王您每遇节日需要屠杀畜生时,请全部赐给我包办。”
王说:“杀生的事,很少人乐意替别人做,为什么你却那么喜欢做?”
屠夫答以:“我往世曾做贫穷人,幸好靠杀羊得以度日,又因杀羊之故,死后生到四天王天,享受天福。天上寿尽,又出生为人,还是从事杀羊的职业,死后又生天上。就这样六世出生为人,都从事屠羊的工作,使我每次死后都生到天上,享受天上无量的快乐,前后往返天上人间已有六回。屠羊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因此向国王提出请求。”
王问:“就算真如你所说的,但你怎么知道的呢?”
屠夫答:“因为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可以知道往世的事。”
王不相信,认为他说谎,因为像屠夫这么下贱而毫无修行的人,怎么有能力知道宿命?国王疑惑不解,便去向佛请教。
佛答说:“屠夫所说全都真实,并非说谎。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那时很欢喜、很恭敬、很专心的瞻仰辟支佛庄严的容貌,善心随生,由于这一功德,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出生为人又能知宿命。因为敬佛的功德,造作于前,福报先成熟,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间;杀生的罪业应受恶报,但机缘尚未成熟,所以不见他受报。等此生命终,福报享尽,他将堕地狱接受屠羊的罪报。地狱的罪报受完,接著无数次出生为羊,一一偿还命债。这位屠夫,知宿命的能力很浅,只知过去世六世杀羊生天的事,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他便无法得知,于是误认为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
阿阇世王至此恍然大悟。
-------《杂譬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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