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吉祥果
吉祥果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808,023
  • 关注人气:2,80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相关博文
推荐博文
谁看过这篇博文
加载中…
正文 字体大小:

致某大德:反贪反腐,乃佛之正理

(2015-10-23 10:43:37)
标签:

佛学

分类: 博主原创

致某大德:反贪反腐,乃佛之正理

 

某大德言:

你说贪污,今天的官哪个不贪污?如果贪污都治罪,全国官员都要治罪,这成什么话?不可以这样做法。不管他贪多少,一笔勾消,你贪多少就是你的,不再过问你,你以后不贪就好了,不能惩罚。

 

回禀大德:

如果说仗着自己一点德名,就可以肆意宣说非法,贻误国政,恐怕真该反省,不然他日业镜台前,如何辩对!古今中外之圣主明君,无有不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无有不肃清贪腐;自古以来,贪腐横行之日,吏治败坏之时,即是亡国之先兆,无有不应验者;大德学问高胜,岂能不知,而作此祸国殃民之言,于我泱泱中华,所推上合佛心,下泽黎民之善政,而说三道四;其理其论,实在当诛!

治国理政,即便依我佛教敕,也当惩戒非法,褒扬善法,如此方能国政清明,诸天拥护;如果任由贪腐蔓延,蛀虫横行,乃至种种恶法,不禁制者,则是亡国之征;贪腐之事,于十恶入贪入盗,又复因贪因盗,牵缠种种其余恶行,上害国政,下损百姓,内生邪思,外感敌临!

大德之慈,唯慈一贪官尔;殊不知,慈一贪官,而害亿兆黎民,一官贪而万姓害?社稷之重,岂容轻忽儿戏!即论因果,孰轻孰重,岂能不权衡!更何况,此之慈,能惠泽贪官乎?妇人之慈,尚不如此无智,何况丈夫之慈,岂不知雷霆手段,亦彰菩萨心肠!以前贪得,算他的?一笔勾销?以后不贪就可以?大德深明因果,岂不知惩前毖后之通理?若如此,大德可真做得贪官代言人!非分之财,即便得到,生生世世偿还不尽,此人利一世而害千秋,追缴他贪污赃款一份,就是减少他一份恶业!减少他未来一份恶报!你不让追缴?不让追查?不让惩罚?贪到就算他的?这是大德你对他的慈悲?

不再一一论述,关于贪污受贿,乃至国土之中,种种恶行,国主应当如何处置,乃至国土之中,种种善行,国主当如何褒扬,《金光明经》说的很清楚:

 

吉祥果

2015.10.23

 

 

 

附录:

《金光明最胜王经》:

国人造恶业, 王舍不禁制,

   斯非顺正理, 治摈当如法。

   若见恶不遮, 非法便滋长,

   遂令王国内, 奸诈日增多。

   王见国中人, 造恶不遮止,

   三十三天众, 咸生忿怒心。

   因此损国政, 谄伪行世间,

   被他怨敌侵, 破坏其国土。

   居家及资具, 积财皆散失,

   种种谄诳生, 更互相侵夺。

   由正法得王, 而不行其法,

   国人皆破散, 如象踏莲池。

   恶风起无恒, 暴雨非时下,

   妖星多变怪, 日月蚀无光,

   五谷众华果, 果实皆不成,

   国土遭饥馑, 由王舍正法。

   若王舍正法, 以恶法化人,

   诸天处本宫, 见已生忧恼。

   彼诸天王众, 共作如是言:

   此王作非法, 恶党相亲附,

   王位不久安! 诸天皆忿恨,

   由彼怀忿故, 其国当败亡。

   以非法教人, 流行于国内,

   斗诤多奸伪, 疾疫生众苦。

   天主不护念, 余天咸舍弃,

   国土当灭亡, 王身受苦厄。

   父母及妻子, 兄弟并姊妹,

   俱遭爱别离, 乃至身亡殁。

   变怪流星堕, 二日俱时出,

   他方怨贼来, 国人遭丧乱。

   国所重大臣, 枉横而身死,

   所爱象马等, 亦复皆散失。

   处处有兵戈, 人多非法死,

   恶鬼来入国, 疾疫遍流行。

   国中最大臣, 及以诸辅相,

   其心怀谄佞, 并悉行非法。

   见行非法者, 而生于爱敬,

   于行善法人, 苦楚而治罚。

   由爱敬恶人, 治罚善人故,

   星宿及风雨, 皆不以时行。

   有三种过生, 正法当隐没,

   众生无光色, 地肥皆下沉。

   由敬恶轻善, 复有三种过,

   非时降霜雹, 饥疫苦流行,

   谷稼诸果实, 滋味皆损减,

   于其国土中, 众生多疾病。

   国中诸树木, 先生甘美果,

   由斯皆损减, 苦涩无滋味。

   先有妙园林, 可爱游戏处,

   忽然皆枯悴, 见者生忧恼。

   稻麦诸果实, 美味渐消亡,

   食时心不喜, 何能长诸大?

   众生光色减, 势力尽衰微,

   食啖虽复多, 不能令饱足。

   于其国界中, 所有众生类,

   少力无勇势, 所作不堪能。

   国人多疾患, 众苦逼其身,

   鬼魅遍流行, 随处生罗刹。

   若王作非法, 亲近于恶人,

   令三种世间, 因斯受衰损。

   如是无边过, 出在于国中,

   皆由见恶人, 弃舍不治摈。

   由诸天加护, 得作于国王,

   而不以正法, 守护于国界。

   若人修善行, 当得生天上;

   若造恶业者, 死必堕三塗。

   若王见国人, 纵其造过失,

   三十三天众, 皆生热恼心。

   不顺诸天教, 及以父母言,

   此是非法人, 非王非孝子。

   若于自国中, 见行非法者,

   如法当治罚, 不应生舍弃。

   是故诸天众, 皆护持此王,

   以灭诸恶法, 能修善根故。

   王于此世中, 必招于现报,

   由于善恶业, 行舍劝众生。

   为示善恶报, 故得作人王,

   诸天共护持, 一切咸随喜。

   由自利利他, 治国以正法,

   见有谄佞者, 应当如法治。

   假使失王位, 及以害命缘,

   终不行恶法, 见恶而舍弃。

   害中极重者, 无过失国位,

   皆因谄佞人, 为此当治罚。

   若有谄诳人, 当失于国位,

   由斯损王政, 如象入华园。

   天主皆瞋恨, 阿苏罗亦然,

   以彼为人王, 不以法治国。

   是故应如法, 治罚于恶人,

   以善化众生, 不顺于非法。

   宁舍于身命, 不随非法友,

   于亲及非亲, 平等观一切。

   若为正法王, 国内无偏党,

   法王有名称, 普闻三界中。’

0

阅读 评论 收藏 禁止转载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发评论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4000520066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