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大德:反贪反腐,乃佛之正理
(2015-10-23 1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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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某大德:反贪反腐,乃佛之正理
某大德言:
你说贪污,今天的官哪个不贪污?如果贪污都治罪,全国官员都要治罪,这成什么话?不可以这样做法。不管他贪多少,一笔勾消,你贪多少就是你的,不再过问你,你以后不贪就好了,不能惩罚。
回禀大德:
如果说仗着自己一点德名,就可以肆意宣说非法,贻误国政,恐怕真该反省,不然他日业镜台前,如何辩对!古今中外之圣主明君,无有不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无有不肃清贪腐;自古以来,贪腐横行之日,吏治败坏之时,即是亡国之先兆,无有不应验者;大德学问高胜,岂能不知,而作此祸国殃民之言,于我泱泱中华,所推上合佛心,下泽黎民之善政,而说三道四;其理其论,实在当诛!
治国理政,即便依我佛教敕,也当惩戒非法,褒扬善法,如此方能国政清明,诸天拥护;如果任由贪腐蔓延,蛀虫横行,乃至种种恶法,不禁制者,则是亡国之征;贪腐之事,于十恶入贪入盗,又复因贪因盗,牵缠种种其余恶行,上害国政,下损百姓,内生邪思,外感敌临!
大德之慈,唯慈一贪官尔;殊不知,慈一贪官,而害亿兆黎民,一官贪而万姓害?社稷之重,岂容轻忽儿戏!即论因果,孰轻孰重,岂能不权衡!更何况,此之慈,能惠泽贪官乎?妇人之慈,尚不如此无智,何况丈夫之慈,岂不知雷霆手段,亦彰菩萨心肠!以前贪得,算他的?一笔勾销?以后不贪就可以?大德深明因果,岂不知惩前毖后之通理?若如此,大德可真做得贪官代言人!非分之财,即便得到,生生世世偿还不尽,此人利一世而害千秋,追缴他贪污赃款一份,就是减少他一份恶业!减少他未来一份恶报!你不让追缴?不让追查?不让惩罚?贪到就算他的?这是大德你对他的慈悲?
不再一一论述,关于贪污受贿,乃至国土之中,种种恶行,国主应当如何处置,乃至国土之中,种种善行,国主当如何褒扬,《金光明经》说的很清楚:
吉祥果
2015.10.23
附录:
《金光明最胜王经》:
国人造恶业, 王舍不禁制,
斯非顺正理, 治摈当如法。
若见恶不遮, 非法便滋长,
遂令王国内, 奸诈日增多。
王见国中人, 造恶不遮止,
三十三天众, 咸生忿怒心。
因此损国政, 谄伪行世间,
被他怨敌侵, 破坏其国土。
居家及资具, 积财皆散失,
种种谄诳生, 更互相侵夺。
由正法得王, 而不行其法,
国人皆破散, 如象踏莲池。
恶风起无恒, 暴雨非时下,
妖星多变怪, 日月蚀无光,
五谷众华果, 果实皆不成,
国土遭饥馑, 由王舍正法。
若王舍正法, 以恶法化人,
诸天处本宫, 见已生忧恼。
彼诸天王众, 共作如是言:
此王作非法, 恶党相亲附,
王位不久安! 诸天皆忿恨,
由彼怀忿故, 其国当败亡。
以非法教人, 流行于国内,
斗诤多奸伪, 疾疫生众苦。
天主不护念, 余天咸舍弃,
国土当灭亡, 王身受苦厄。
父母及妻子, 兄弟并姊妹,
俱遭爱别离, 乃至身亡殁。
变怪流星堕, 二日俱时出,
他方怨贼来, 国人遭丧乱。
国所重大臣, 枉横而身死,
所爱象马等, 亦复皆散失。
处处有兵戈, 人多非法死,
恶鬼来入国, 疾疫遍流行。
国中最大臣, 及以诸辅相,
其心怀谄佞, 并悉行非法。
见行非法者, 而生于爱敬,
于行善法人, 苦楚而治罚。
由爱敬恶人, 治罚善人故,
星宿及风雨, 皆不以时行。
有三种过生, 正法当隐没,
众生无光色, 地肥皆下沉。
由敬恶轻善, 复有三种过,
非时降霜雹, 饥疫苦流行,
谷稼诸果实, 滋味皆损减,
于其国土中, 众生多疾病。
国中诸树木, 先生甘美果,
由斯皆损减, 苦涩无滋味。
先有妙园林, 可爱游戏处,
忽然皆枯悴, 见者生忧恼。
稻麦诸果实, 美味渐消亡,
食时心不喜, 何能长诸大?
众生光色减, 势力尽衰微,
食啖虽复多, 不能令饱足。
于其国界中, 所有众生类,
少力无勇势, 所作不堪能。
国人多疾患, 众苦逼其身,
鬼魅遍流行, 随处生罗刹。
若王作非法, 亲近于恶人,
令三种世间, 因斯受衰损。
如是无边过, 出在于国中,
皆由见恶人, 弃舍不治摈。
由诸天加护, 得作于国王,
而不以正法, 守护于国界。
若人修善行, 当得生天上;
若造恶业者, 死必堕三塗。
若王见国人, 纵其造过失,
三十三天众, 皆生热恼心。
不顺诸天教, 及以父母言,
此是非法人, 非王非孝子。
若于自国中, 见行非法者,
如法当治罚, 不应生舍弃。
是故诸天众, 皆护持此王,
以灭诸恶法, 能修善根故。
王于此世中, 必招于现报,
由于善恶业, 行舍劝众生。
为示善恶报, 故得作人王,
诸天共护持, 一切咸随喜。
由自利利他, 治国以正法,
见有谄佞者, 应当如法治。
假使失王位, 及以害命缘,
终不行恶法, 见恶而舍弃。
害中极重者, 无过失国位,
皆因谄佞人, 为此当治罚。
若有谄诳人, 当失于国位,
由斯损王政, 如象入华园。
天主皆瞋恨, 阿苏罗亦然,
以彼为人王, 不以法治国。
是故应如法, 治罚于恶人,
以善化众生, 不顺于非法。
宁舍于身命, 不随非法友,
于亲及非亲, 平等观一切。
若为正法王, 国内无偏党,
法王有名称, 普闻三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