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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谈谈

(2017-02-04 12:25:46)
分类: 博主原创
随便谈谈
先说一点关于一语成谶的事情,因为大家之前探讨过这个事情;前几天,我无意之中在手机上打开一个视频,是朱军《艺术人生》采访姚贝娜的内容,大意如下:
朱军:象《中国好声音》这样的选秀舞台,选出来的新秀、明星,当时会很红,但是生命会很短,似乎都是昙花一现;你有没有想过这又是为什么,或者从心底里,你真的就愿意走那样一条路,即使是一现,也要做美丽昙花的那样的歌手吗?
姚贝娜:我一直心里在想的,我一定不会是昙花一现的歌手!
朱军:那你的底气在哪?
姚贝娜:哈哈!不知道!天生自我感觉太良好,,,,哈哈哈哈,没有,这个可能,唱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活了!在那个舞台上我觉得的就可以去征服观众;我可能就是骨子里就有这个劲儿吧?可能!
我没有详细查阅朱军采访姚贝娜是哪一年,但是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几年之后,姚贝娜就真的去世了,而且回味朱军的原话,朱军没有说对方“艺术生命”很短,朱军直接说的原话是“生命很短”!竟然一语成谶,精准应验了!而且,姚贝娜否定说,自己不会是昙花一现的歌手,但是朱军问她,你不会昙花一现的底气在哪?姚贝娜居然说,,,,不知道!由此可见,姚贝娜的话语中,隐含了自己实际并没有不昙花一现的底气和因缘。-----------其实,采访一个歌手,问话的方式是完全可以是各个角度的,我们无法猜测朱军为何选用了“生命很短、昙花一现”这个问话的角度,去提问一个风华正茂的歌手;所以,世界上很多事,是非常的诡异。这种一语成谶,每天都在全世界到处上演!

后记:避谈亡人及度亡之事,是我给自己立下的规约,意在避免阴魂阴气之纠缠,十数年经验如此;常人谈亡人无妨,三宝弟子谈亡人,若不欲超拔,尤应避谈,因言语谈处,意念生处,自有佛子所秉三宝威光照触所谈所念地狱饿鬼修罗乃至诸天处,其中见此光者,尤其饿鬼地狱苦受之众,必生期盼佛子救拔之心,其阴人一生此心,阳间佛子身心即被阴性能量辐射,导致犯困嗜睡情绪不定等果。今日为说朱军一语成谶,提及姚贝娜,突然半天不适,知我重蹈覆辙,又给亡人期盼之心;不得已,又要请动本尊施颇瓦法超拔亡人及一干无量数具缘鬼神众。诸位师兄多不解我为何回避回答某几类问题,正因此也,纵然如我一般度鬼善巧极多且高效率者,尚且应接不暇,何况诸君乏善巧者,为鬼所盼又不能利之,则麻烦多矣。故普劝佛子,若欲超拔利鬼当下直接为之,平时尽量回避麻烦,我的自利自保之心又起来了。

视频链接:https://v.qq.com/x/page/r0367iqws3l.html?ptag=baidu.video.music





//////////果师兄,新年好! 请问 消供养后,我所欠负者,是否能因经咒之力得到利益? 还是欠账直接被抹掉不得丝毫利益?  如果效果是后者,感觉有些霸道。////////
回答:消供养等于当时就等价交换了,当下就不欠对方了,等于当时就偿还对方了;也可以生动的说,等于你等价购买了对方的供养!说白了,就是将布施供养之行为,转化成了等值交易行为,两两相清,互无负欠,这是消供养;还宿债也是一样的,等于等价偿还了过去欠的宿债包括利息,偿还以后互相之间毫无负欠;而且,消供养使用的福德,是从你使用的消供养的方法而给对方新生出福报偿还对方,而不是自己宿有福报偿还对方,因为若是宿有福报偿还,等于自己还是损失了福报,那就谈不上消供养还宿债了!
还有,消供养还宿债之后,原先供养你的人,原先布施你的人,他的福德种子,就不能在你这个福田里面继续生长了,你应该按照比例被他沾福的那个因缘,也给对方去掉了。当然,消供养还宿债,利益也不少,比如师兄们经常问我对治淫欲心的事,我在《淫欲心纵横谈》一文说过,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淫欲心的来源,并不是自己本有的业力因缘,而是因为负欠宿债未曾偿还,以及现在未来无偿获得的利益没有能力消供养,从而导致当事人被债主的情欲业力牵引,而导致促发淫欲心,这是淫欲心难以根治的重要因缘之一;不仅仅淫欲心如此,健康问题,家庭是否和睦,智慧高低,财富是否顺遂,乃至一切受业力影响的事物,都会因为不能消供养还宿债,而被债主业力牵引;举例说明,如果一个人本来婚姻幸福美满,但是如果其受到一个邪淫业很重的妓女供养,而且供养的数额很大,那么妓女的邪淫业,会被接受供养者背负一部分,接受妓女供养的这个人,可能会因为这个替妓女分担邪淫业力,而导致婚姻发生不幸;再如,一个经常盗窃三宝财物的人供养你或者布施你,你如果接受,等于间接接受了盗窃三宝财物的罪业,这将会导致你财富因缘被业力严重障碍无法成就,总之,各种情况都有;还有,比如一个很长寿健康的人,如果经常接受屠夫的供养布施,则因为其背负分担屠夫的杀业而导致短寿多病,其余一切无偿获得的财物,均与此道理同;当然,也不一定必须是妓女屠夫乃至小偷,其实各种恶业人人都有,无论你接受何人的供养布施馈赠,接受任何不劳而获的财物,如果你不能消供养,都要替人分担一部分恶业业力,并且自己福德会自动流向对方;因此,我反复强调的理念是,或者你有本事消供养还宿债,如果没有本事做到这个,就只能在勤俭二字上面下工夫,勤以修福,俭以惜福,这是长保长盛长寿长存之道。

可能大家觉得只要是佛说的方法,都是利益众生的,这个不假;包括消供养还宿债的方法,都是佛说的;可是我多次反复使用还宿债消供养的方法的时候,我梦见我本来已经读佛教的大学了,甚至读研究生了,但是我一使用消供养还宿债的修法,一得到这个利益,我就梦见自己一下子从佛教的大学生研究生退步成小学生了,佛菩萨给的寓意是,还宿债消供养之后,只能自利,是小乘行为,而不还宿债不消供养,才是大乘的行为;我这几年,反复多次使用还宿债消供养的方法,反复多次被佛菩萨喻示是自利的小乘行为;佛菩萨赞许的,是勤俭之道,精进的修福,节俭惜福,以此保证持盈保泰,不太赞许消供养还宿债,因为这个会切断具缘众生沾福解脱的因缘,不利于大众之利益,只利益自己一人,故而,这是小乘行为。这是最近三年,我反复使用,反复被佛菩萨告诫,有时候梦中,有时候清醒,就示现这个是小乘行为。最近三年写博文以来,为数不多的两次失误,被佛菩萨指责的,一次就是上次严重恶口怒骂拆庙殴打僧人,被佛菩萨责备我这样也不对,意思是他们做的不对,但是我这样恶口也不对;还有一次,大约是2015还是2014年,我写博文说自己修的福德,回向别人别人是得不到的,我当时的表达不够严谨精密,也没有分门别类的表达,也没有表达前提,因此,这个表达刚产生,晚上梦见佛菩萨示现了对我的耻笑;一直到我将回向对方是否得到的具体情况,分成自然之福和超自然的经咒佛号能量,将两种回向,分开表达,超自然的经咒佛号能量回向任何具缘不具缘者均可以得到,自然之福回向具缘有负欠因缘的亲属或者其余众生可以得到,回向不具缘的无负欠因缘的众生得不到;而且,具缘众生在自然之福方面,不需要通过回向就可以令对方自然得到,可以因负欠因缘自然得到,比如子女修福,不用回向父母国主,父母国主自动得到,回向无上菩提则父母国主得到的更多;我最后将这个问题分成不同的三个层面,列出具体不同的前提条件,具体精细详尽的分类表述,这样表达之后,才得到佛菩萨的认可。这是当时对我教训非常大的一个批评,因此,此后我每表达一个观点,都要将前提条件说清楚,将具体因缘说清楚,不再眉毛胡子一把抓。此后在见解表达上,没有因为邪见或者观点表达错误受过批评;而且,还有一部分博文的见解,得到佛菩萨大加赞许的,比如讲说观世音菩萨像被狐狸精附体的那一篇博文,名字我也记不得了,得到佛菩萨深度赞许;还有《护国论一》以及倡行节俭惜福,倡行精进修福的,尤其是倡导拜佛的,以及《寿命问题纵横谈》这些博文,都得到佛菩萨特别赞许;因此,我少有的见解方面表达不严密的一次,就是上面回向问题提及的那个,其他没有批评的。如果说除此之外,佛菩萨不那么直接批评我,但是告之认为我学某法是退步的,就是那个消供养还宿债,我一使用这个方法,就警示我退转到小乘了,只顾自己利益,警示了我好多次!所以,我每次冲动要告诉大家还宿债的方法的时候,心里面都是迷茫的,既然我使用这个都是退转小乘,我怎么敢教大家使用这个?这个方法会让具缘众生无法因此沾福,天人土地鬼神地狱众生能沾福的都对我不高兴,我博文说个方法简单,我一说,一下子天上地下的天人鬼神都对我怨恨;部分地狱众生因为沾福要解脱超升,我劝人消供养之后,这些因为沾福即将要超度的地狱众生饿鬼众生,又被我一把推下去了!!!天人之中因为沾福人间眷属学佛的,可以因沾福而提升天福,甚至提升天界的层次,但是我一说消供养还宿债,诸位学佛的按照这个操作,这些天人无法沾福,眼看着要升级了,突然又被打回原形,也对我怨恨,,,,,,,,,,,所以,我只好在冲动之后,又冷静下来,又不说了。总之,这个消供养还宿债的方法,的确可以自利,但是我个人的至少几十次感应,都是被佛菩萨说我这是小乘自利行为,不倡导我使用此法。因此,虽然是佛说的法,但是如果是为了自利,这是小乘的,而且,这两个方法,无论你是不是发起菩提心的大乘行者,只要你使用这个法,客观上会产生小乘的后果,就算你有菩提心,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为其客观后果是小乘的,这个客观后果不随你的主观发心而改变,客观后果就是截断了具缘的天地鬼神六亲眷属沾福解脱的因缘。我讲问题,总是利弊两面都讲,希望大家能够适应。

//////////师兄,我对博文的理解是,如果我欠了一个恶人,那我会为其背恶业,如果恶人欠了我,那我相当于资助了恶业,只要与恶人有了负欠因缘,横竖都中枪,对吗?///////////

回答:蓝熊师兄您呀,终于让我刮目相看了!您的理解完全正确,毫无一点一滴错误!所以,总体说,宁可负欠善人或者被善人负欠,尽量避免负欠恶人或者被恶人负欠;上述一共四种行为,按照从自利的利弊轻重我排序如下:被善人负欠利益最大,被恶人负欠利益次之,负欠善人利益再次,负欠恶人为祸最大!我记得有一部佛经,专门讲解这个的,宁可欠谁,不欠谁,宁可被谁欠,亦不被谁欠,专门有一部佛经讲这个的,我以前很详细的读过,现在居然连名字都忘记了。有记得的师兄,可以贴一下,我转贴出来。所以,大家也看到,我其实也是个缺陷很多的人,学学问就像猴子扒苞米,学了后面的,前面都丢了,连佛经名字都忘记了。总之,确定有佛经专门讲过此事,有多闻的师兄请帮助我一下,帮我贴出来。

这里面存在一个最大的见解上的理解难点,是很多人总是执着“无发心故,无有恶业”,比如,很多人认为,我今天布施了一个恶人,只是布施他饮食,布施他钱财,但是我并没有发心布施钱财给他造恶,我没有这个恶的发心,因此,我没有恶业!一般很多高谈阔论之士,只谈自性,只谈发心,他们的结论就是这个,我没有发心资助对方造恶业,因此我没有恶业;而且,我可以确定的是,还有佛经说过,没有恶心资助对方造作恶业的,自己是没有恶业的,还有佛经依据也这么讲过,于是,很多人就死死认定这个依据,认定供养恶人没有恶业。而事实远远要复杂的多!因为还有相反的佛经依据,我下文会提供相反的佛经依据!!!!至于前面佛经所说的,供养恶人无发心故无有恶业的见解,是佛偏重从发心动机讲的,是从发心善恶讲的,它不是从客观因缘上形成的善恶业转移讲的;换句话说,在心、物、田三个因缘之中,佛在这里只讲了发心一个因缘,单讲这一个因缘的时候,佛说的那个当然是成立的!但是其余两个因缘佛没有讲,佛是在只讲发心的前提下说,你的动机是善的,你当然自性是没有恶业的!但是后面的物、田二种因缘的纠葛,仍然会带来善恶业力的问题,带来福德和恶报的各种复杂的转移,这个不是单纯论发心可以论及的!佛专讲发心的时候,没有讲这个!故而造成大家片面的误解!!大家知道我谈论这一类问题,都是在心、物、田三个因缘下面,要看你具体谈哪一个?谈哪两个?或者三个综合权衡来谈,这都是有前提的!很多师兄不知道这三个因缘的全面权衡,死死的只站在发心上面谈问题,这是比较片面的!比如,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相反的佛经依据,比如《心地观经》,国王也没教你造恶业,但是你造作恶业,国王要分担你的七分之二恶业!父母也没教你造恶业,但是你造作恶业,父母分担七分之一,所以,报四种恩,最佳的方法,就是之前博文说的八个字,断一切恶,修一切善,这才是报恩的根本;如果能劝化一切众生断一切恶,修一切善,证悟无上菩提,那更是报恩了。从这个经文,我们就看出来,客观因缘上,你借助了国王的福德提供的平台,借助了父母的生养之恩给你的色身,之后你造作的善恶业,父母国王都会分担,至于三宝恩,众生恩,和这个原理完全一样!-------------所以,很多人片面强调“无发心故,无有恶业”,真的你没有恶的发心,你就不负担恶业吗?国王也没有发心教你杀人放火,国王有恶的发心教你这样做吗?没有吧?可是你造作恶业,国王要背负你恶业七分之二!正常的父母也没有教导孩子造恶业的,稍微有点学问的父母,也教导子女君子远庖厨,远歌舞酒肆,远离邪淫之所,更没有教孩子偷东西的!但是,孩子如果犯了各种恶业,父母还是要分担恶业七分之一,因为孩子的身体是你给他的,这个客观因缘无法更改!因此,父母也没有发心教孩子造作恶业,可是父母还是要分担孩子恶业!

从上述佛经依据,这我们就知道,佛法是非常复杂的,并不单纯是说,你没有发恶心,没有恶的动机,你就不被恶业牵缠,事实远远不是这么简单!要全面衡量心、物、田三因缘,而不是单纯只衡量发心问题!这是大家见解偏颇出问题的地方!国王提供了国土乃至国土之上各种资源这个平台,父母提供了你这个身体,他们都不希望你造作恶业,可是按照上述经典证明,即便国王父母无发恶心,无恶的动机,也一样分担你的恶业,因为客观上讲,国王和父母资助了你造作恶业!尽管主观上没有恶的动机,但是客观上还是资助了你!所以,你的福报、恶业,四重恩主都要按照比例分担或者分享!

还有,之前大家看到的一些讲解,有些粗浅,他们只讲《地藏经》是修福眷属分福七分之一,他们不讲分恶业七分之一,我全面告诉大家,善恶业都要分担分享的,不仅仅是分享七分之一福德!之前博文我也多次讲过,这里再重复一次!有人说,那既然你说是恶业也要分担,佛为什么不在《地藏经》里面说分担恶业?为什么《地藏经》只说分享福报七分之一?我的回答非常简单,答案有二:一者,《地藏经》为什么只讲分福七分之一?因为《地藏经》讲分福七分之一的地方,讲的是利益亡者病人,当然特别强调修福分福的方法,而不是偏重去说造罪分担罪业的方法吧?如果专讲分担罪业,还怎么治病超度呢?二者,《地藏经》其实讲过分担罪业的事情,只是诸位仁者读经不仔细,比如:劝于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wǎng)魉(liǎng)。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转复困重。世尊。我观阎浮众生,但能于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dī),一沙一尘,如是利益,悉皆自得。-----------所以,一人造恶业,会令父母眷属分担罪业而拖累其他具缘父母眷属,这在《地藏经》其实不但讲过,还讲得如此仔细!因此,眷属之间七分之一分福,也七分之一分担罪业,这一点根本不需要怀疑;更何况,《心地观经》国民造恶,恶业拖累国主七分之二,也说明这个道理,不但福报国主分得七分之二,国民恶业国主也分得七分之二。

综上所述,“无发恶心布施恶人就不被对方恶业牵缠”的这个立论是非常片面的,它是心、物、田三因缘之中,单纯片面强调发心这一个因缘而得出的结论,它不是全面衡量三种因缘的结论,因此,这一结论是不完整的。我特别论述如此,供智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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