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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毁坏了寺庙的财物

(2017-10-12 20:37:30)
分类: 博主原创
我毁坏了寺庙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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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师兄说实话我在寺院里面做事,因为我的疏忽给道场造成很大的损失,前段时间做梦有个护法就和我算账说我已经欠下一万多元了,今天又因为机器失误打碎一面石碑,因为在道场发心做事没有工资什么的,所以没能力还账,,,。因为我会开车为道场跑东跑西拉货,因为大意车坏了几次还有碰了几次都道场花费不少,还有今天开挖机挖墓地也把一个墓碑给碰两半了。

回答:寺院的一花一木,乃至小小财物,若不慎损坏,均会导致自我极大恶业,损失自我极大福报,同时,鉴于这些依三宝为福田之财物,大多是十方信众供养所得,因此,这些财物本身还牵涉很多其他众生的福报,你损害这些财物,就等于损坏了无数众生福报的根基,其罪业之重,难可估量;比如,这种财物被损坏之后,虽然你可以补偿,而且必须补偿,但是鉴于你所补偿的财物是你自己财物,而已经不是先前功德主之财物,虽然你做了补偿,但还是切断了、损坏了、减损了先前福德主的福德,这会导致诸多不良后果;譬如,有些沾福升天的众生,因为你损害了他们的福德缘起物,他们会因为福德受损,迅速从天宫再次堕落三恶道,这一点,参考《经律异相》之《石变天宫》即可知晓;这些众生因为你的缘故,堕落恶道,因此,其将会嗔恨报复于你;很多人认为,不杀生不吃肉就不会招惹冤亲债主,其实并非如此简单,损坏三宝财物,也会招惹冤亲债主,其道理如上所示。

 

我的建议:既然护法神提醒你损坏了一万多元的寺庙财物,你就捐两万元的财物到寺庙,去修补补偿被你损坏的那些东西,前面这些方法是别人可以教你的,后面的方法,是我个人教你的:你将损坏的财物等值或者超值补偿寺庙,并且你将钱花在修补被你损坏的福物上面,这些事情做完之后,你合掌三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再念言:弟子某甲,现世之中所损坏某寺庙之一切财物一切功德物,弟子今日已做诸补偿;然我今日补偿财物所修补之福德,依自然业力因缘属我所有,非能归属于先前被我损坏福物之宿有福德之主,故而,今我某甲,为愿观世音菩萨威德神力加被,令我捐资寺庙补偿被我损坏之财物所修之福,转化为业力关系上属于被我损坏福报之宿有福德之主所有,令我毫无负欠圆满补偿被我损福之一切众生;弟子某甲,为愿观世音菩萨为我满足如上之愿故,故愿发愿念诵如意轮咒108遍,祈请观世音菩萨为我做如上加持。-----如上合掌念完,然后用念珠计数,念满如意轮咒108次;然后合掌继续念:弟子某甲,念诵如意轮咒108数已经满足,祈请观世音菩萨为我满足先前所求之愿。-------必须按照如上之法,不但要等值超值补偿寺庙被你损坏的财物,同时,还需要将你补偿财物所修福德的权属关系,转化为权属于宿有之福德主;你必须做到这一步,才能解决这里面各种负欠关系,另外,你还需要忏悔你损坏三宝财物的罪业,甚至需要用殊胜的陀罗尼才灭罪。

  

我们现在很多人,名为在寺庙修福,实际上天天消耗十方信众供养三宝之饮食水电等各种财物,天天在寺庙混日子,不做事,不护持寺庙,不干活,不修福,这样的人,是受用不起那些财物的;有很多人,根本不懂得住庙应该明白的因果,就天天住在寺庙混吃混喝,最后是在寺庙住来一身病,还不醒悟;真正聪明人,是不会去寺庙受用那些财物的,或者不得已受用,也要立即等值偿还,或者即便偿还不了的,以每天精进负责的在寺庙干活护持寺庙修福,护持出家人,以此来抵消那一部分供养;因为我们在律典中看到,比如在《四分律》中就讲过,护持佛寺塔庙的人,可以接受供塔的食物;又如《观经四帖疏》中,也有出家人的父母,可得受用僧食的记载;总之,直接或者间接精进护持三宝的人,才能勉强受得起一点点十方信众供养出家人的财物(请注意,这里不是佛物、亦非法物,而是特指供养僧众的财物);所以,有的人不会住庙,不懂得住庙的因果,这样的人住庙,给自己最终带来的是灾祸,原本没病,住寺庙一段时间,越住越倒霉,越住越是一身病;反之,真正聪明的住庙的居士,都是每天辛辛苦苦护持寺庙,护持出家师父,或者厨房做饭,或者打扫卫生,或者清理佛像,整天都在做这些事,有闲暇的时候,还拜佛修福,,这样的人,每一天都会精进增长福报消除恶业,有病的人,到寺庙这样护持一段时间,原本有病的会身体健康,原本贫弱的会福德暴涨;只可惜很多人不明白这些细微的因果,我之前博文也断断续续说过一些,今天再次提及。

 

至于如同师兄你一样马马虎虎的人,经常损坏寺庙财物,这样修福,简直就是造罪,如果此次偿还财物以后,以后再不谨慎,以后再有损坏三宝财物之事发生,也许会给你带来祸事,师兄千万谨慎。寺庙之纤毫财物,都要慎重对待,以后千万再不可马马虎虎,别的因果我不说,就说你损坏一丝一毫的寺庙财物,都有可能牵动法界震动,牵动相关众生之升降堕落,岂可不慎。

 

关于损坏三宝财物,在恶业中,是被归于“近五无间罪”的,也就是说,他们基本上和五无间罪是一种性质,这是很重的恶业;因此,除了上述弥补之外,还需要忏悔。

 

我个人给你建议的方法,可能和其他善知识给你的建议有些许不同;不过这也无妨,我并不追求非要和别人一样,但是我追求最大限度的、最完美的帮你抹平这个因果,就必须要按照上面的方法执行;我的这些善巧之法,是否会被其他善知识非议,我从来不在意,你只管去用,解决问题就好。其他一切损坏寺庙财物需要补偿者,一律遵上法为之,最为妥当;且莫以为过去大德所说,或者诸典籍记载中所说,教你只是补偿寺庙财物即可,并未更加详细的教导你补偿福德之主,因此,便自以为不必如此补偿,这是很轻率的。这一类损坏佛寺三宝财物的事情,要修复如初,其实际情况比单纯偿还财物要复杂的多,因你补偿财物所修之福,必须要补偿到被你损福的福德主令他得到才行,并非单纯补偿寺庙财物即可,我将这个补偿,定义为“精准补偿”。须知:凡俗之人,只见到损坏了佛寺的财物,于是以为单纯补偿佛寺财物即可,但是,他不知道损坏的并不仅仅是财物本身,本质上说,更精细的说,他损坏的是具缘信众依靠三宝为福田建立的一个复杂的“施受关系、负欠关系”;你在补偿佛寺财物的同时,必须完整而精确的修复这个被你损坏的“施受关系、负欠关系”,而这不是单纯的补偿佛寺财物就可以完成的;你能圆满执行上述我所标示的这个方法,你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修补那个因果关系,并使你未来恶果报减轻至最小。当然,此外的忏悔和灭罪,是另计的,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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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出如上回答后,提问问题的这位师兄看了博文上述回答之后,当晚做了一个梦,梦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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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师兄!今天又在梦里打搅您了,梦里我开车往前走,然后前方有一堆黑黑的大石头挡路,再然后您在远方施法降下天雷把石头劈碎了,然后您说了一句---损失了不少道行。

回答:我不是雷公,也没有威力依靠自身之力击碎石头;我也没有学过“五雷正法”一类的刚猛法术;所以,师兄的梦境,似乎高估了我的力量。但是转念一想,您的梦境,也许恰恰喻示我上述所标示的方法,是正确的,可以解决你损坏三宝财物带来的业力障碍;你梦见我施法降下天雷击碎障碍你的黑色巨石,其中,我所施法,即本文上述之法布施是也,你所谓梦中障碍之黑色巨石,即你对应之恶业障是也;说明我建议的方法,刚好可以精准无误的解决你的问题,不然的话,你不可能做这个梦。 

至于梦中我说这会损害我不少道行,这是法布施介入因果必然会对我有的一点影响,短暂来看,法布施确实会导致自身各种障碍,但是长期来看,法布施得到的利益更大。所以,法布施介入因果有损道行之说,短暂来看,确实如此,但是长久来看,法布施双方利益都更大;这一点,《金光明最胜王经》也说过。所以,是不是损我道行,都无所谓。再说,依《道德经》理,损即是益,损与益,是一体两面,我若不受损,便不能得利益,自然规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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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对于牵涉消耗寺庙财物的问题,我个人向来都是非常谨慎的,为了防止自己的任何预想不到的消耗,去寺院之前,我都会发愿,若在寺院有任何消耗,愿以等值福德酬偿……师兄,我这样做有没有问题?又,一次我在寺院参加法会,喝了一杯专门供给信众的茶水,我不知道这些茶水是属于出家人的还是居士们发心提供的,但因事前我已经念了二十一遍佛顶咒,所以我也不太在意,师兄,你看我这想法和做法是否有问题?

 

回答:不是你发个愿就解决了,你的愿,只是你单方面的愿力,福德之主是否愿意与你达成契约,并不一定。到寺庙消耗了财物,以自己财物偿还并对寺庙护法伽蓝说明,这样比较好。至于如同上面这位师兄,损坏了寺庙财物的,最好按照我上文的方法处理一下,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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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听说,有个法师给弟子做了法布施,因为介入因果,导致法师种种障碍,法师对其他弟子说,如果接受这个弟子一些财物供养,介入因果导致的障碍就不会有,或者至少会很轻;请问师兄,这种说法对吗?

回答:其实,这些问题,在以前博文中,我早就有过精确的答案,不过今天你问,我再重复一次:类似你说的这种情况,并非如这位法师所言,说弟子如果供养了法布施自己的师父,师父介入该弟子之因果导致的障碍就会消失,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师父布施佛法予弟子,和弟子供养财物给师父,这两件事是独立的,并不能互相抵消;前者是法布施,后者是财布施,二者的因果不能互相抵消,亦无法抵消法布施介入因果导致的障碍。若真真切切想抵消法布施导致的障碍,我之前说过一个方法,就是必须以双方自愿的愿力达成一个“交易”,这个障碍就可以彻底抵消;举例说明:弟子给师父供养财物时,对师父说,我今天供养师父,愿以供养师父的财物报答偿还师父布施我之佛法,请问师父同意否?师父如果回答“同意”,并且师父真的接受了这个财供养,则师父法布施弟子带来的障碍就会瞬间消亡,弟子财供养师父的福报也会瞬间消亡,因为自愿抵消了,所以就没有了。详细说,这种借助双方愿力实现的“自愿交易行为”,带来了如下因果:

 

1、双方自愿以财供养抵消法布施之后,弟子所得到的佛法,不再属于师父的法布施,而是业力上属于师父“售卖佛法”给弟子,弟子自愿“购买佛法”去使用,因此,弟子使用佛法过程中,导致的一切障碍,不再与师父有任何关系,因此,师父不会再有任何障碍。原谅我,我讲的比较赤裸裸,但是唯独这样讲,能讲明白。同样一个东西,在完成购买之前,它的权属关系是不同的,因此,导致的因果也不同,你用你自己的资源去帮助别人抵抗因果,和你将这种资源售卖给对方之后让对方依靠这个资源去抵抗因果,这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你介入别人因果,后者是别人自己介入别人自己的因果,和你无关,因为后者和你无关,所以,你不会有法布施的障碍。

 

2、弟子给师父的财物供养,抵消以后,就不作为财供养再生福报了,这个财供养就不再有福报,因为这个供养只是为了抵消法布施,或者说,是为了自愿的“购买佛法”,因此,这个供养不再有福报,因为你的财物换成佛法了。

 

3、在没有这个双方愿力自愿同意达成交易,没有双方自愿以财供养酬偿法布施的前提下,就算师父得到财物供养,也不会消除自己法布施带来的障碍,因此,没有达成交易之前,属于师父用佛法帮助弟子抵抗因果,但是达成交易之后,那个佛法已经和师父无关,因此在此之后,就属于弟子自己用权属于自己的佛法抵抗自己的因果,与师父无关,故而,师父无障碍。

 

4、关于这件事,我只能说这些;用这种愿力交易的行为,可以彻底抵消法布施带来的各种障碍,但是,须知,这种行为,是一种小乘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大乘佛法,发菩提心,就是要代替众生受苦的,不能总想从因果中解脱出来;尤其是,到了密乘,你需要证悟“佛慢”,才能最自由的介入因果还能堪忍一切障碍。所以,我这里只是为了讲明白您所问的问题,并根据“双方愿力自愿交易抵消债务”之法则,提出可以彻底消除法布施障碍、从法布施障碍中彻底“抽身自保”的“小乘方法”,这种方法不值得提倡,但是能解决这个问题,主观的发心,和客观的方法,不是一回事,希望大家明白我讲这个的心意。

 

5、依据《发觉净心经》和《发起菩萨殊胜志乐经》的法布施原则,是不期待接受法布施的一方给予财供养的,也不追求名闻,简单说,就是不求名利,在这个前提下做法布施的。所以,这位师父说的这个要求,根据佛经依据,我个人无法评价;虽然弟子应该供养师父,但是,这种供养是不是一定和法布施关联起来,我还真不方便评价。包括我上面所讲的方法,那只是一种方法,但是那不代表那是我的态度,也不代表我支持这个态度;那只是我从施受规律、愿力交易法则下面,我知道那个方法可以摆平那个债务因果并消除法布施障碍,但是不代表我支持那样做。“我知道”和“我支持”,是两回事,特此说明。

 

6、如果我上述所讲,开罪了哪位法师,或者因为我之所讲不同于传统讲法,或者令哪位大德觉得我狂悖不堪的,若有批评,我会听,但是我未必会接受;我不是什么批评都接受的,我也有可能“接”而“不受”,因为我过去听到的“似是而非”的批评和教诲太多了,但是里面很多东西,误导了我很多年;所以,现在,在佛法见解上,我不会轻易相信任何大德,你讲你的,我讲我的,你讲的东西,我自己必须有鉴别、有选择的接受或者拒绝;如果我讲错了,误导了大众,我为我讲错的因果负责,你如果讲错了,你为你讲错的因果负责;我说这句话,是想提醒一些人,在你对很多自然规律和佛法奥妙没有精明细微的了解之前,不要去评价你不擅长的学问;反之,我不擅长的,或者我不精通的,我也不会去评价,我会虚心学习;比如,你们看到我博客评价过梵语的学问吗?或者评价过中观和唯识的见解哪个更高明吗?没有!我不懂的,或者我不精通的,我不会说话,只是学习。回忆这么多年,遇到各种开示,各种大德,都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多地方不足,甚至是严重错误;所以,最近数年以来,我不再轻易相信任何大德的任何一个开示,即便对于佛经,也要看看佛讲这一段经典的背景、条件、对境、前提是什么。

 

7、请原谅我在上文中使用了“自愿交易”一词,来赤裸裸的表达那种抵消之法,因为只有这种赤裸裸的去表达事物的本质,才能让人听懂;但是,交易一词,和佛法关涉,总不是一个让人舒服的感觉;但是,离开这个词,没有第二个词汇更能代表那个本质。

 

8、双方自愿公平交易的方法和原则,这里面牵涉有愿力和契约,可以用来抵消各种双方相关的复杂因果,当然,前提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且最好是酬偿公平,才可以。这个原则和方法,可以抹平很多未来应受之果报;比如,很多神通人士和冤亲债主谈判化解冤结,消除未来恶报,也必须使用这一原则,如果不懂得善用这一原则,而且约定出全自动的互相制约之契约,则你和冤亲债主的谈判也是白搭,谈一辈子都解决不了冤结,如果懂得这一原则,顺着冤亲债主的意乐去谈并制定契约,则当下就可以解冤结;还有,包括很多大修行人在修行成佛的过程中和护法神“结盟互利”,也使用此一原则,这属于比较深密的护法法,这和普通意义上供养护法神获取护持的原理又有一定之不同;还有很多修法的奥妙,也都有使用此一原则;只是,限于今天本文重点,不方便提及其他。


9、有的师兄疑惑了,为什么你胆子这么大,这么狂傲,敢说按照上面说的愿力交易原则去处置,就一定会有那个令法布施者“卸掉法布施障碍”的效果?回答:有些人的狂妄,是真的他很狂妄,还有一些狂妄,是你误会了别人的狂妄,是别人只是说了一句谦虚的话,但是你误以为别人狂妄;以上文为例,无论什么有身份的大德、硕德来指责我,说我说的不对,我也不会被其指责所左右,因为我知道,那个效果一定是那样的,就是在佛面前,只要你那样做,那个效果一定也还是那样的,真实不虚的。至于对于此一说法,在大小乘的发心问题方面,它是不是可取,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学问,可以在另外一个层面再探讨。

在身份上,我尊重所有的大德,出家在家都尊重;但是在见地上,在对佛理的追求上,我不会随便屈从于任何大德的见解,同时,我也不要求任何人屈从于我的见解;在思想上,在见地上,任何人的内心都是自由的,你必须守住这份自由,才有可能更加靠近真理;如果你被权威的身份吓傻了,没有自我的思考、对比、实践、验证、抉择,就轻易接受权威的意见,可能并不明智。从这一点说,任何人都可以怀疑我博客的知见,我尊重大家的怀疑。同时,我也有一个建议,建议诸位大德也不必勉强别人必须接受自己的见地,你可以提出你的见地,但是对方是不是接受,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自由。


人的内心,一旦被权威、财利、名誉、权力、欲望所左右,你就无法更清晰的照见真理本身;就我的经验而言,权威大德的意见,可以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这种价值亦不能阻止我内心的思辨,其亦不应该阻止我内心的思辨。我不喜欢盲从他人,也不要求他人盲从自己;给别人选择的自由和权利,给别人质疑的自由和权利,给别人实践检验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当别人拥有这些权利的时候,才能够更真实的体验到你表达的那种见解是否正确。我们这个佛教圈子,很多人太过于强调自己的身份之权威,而忽视了应该尊重他人学习过程中本应拥有的这些权利,于是,就促发了迷信和盲从,这是学佛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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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前几天,来寒流,孩子有些着凉,嗓子疼,让孩子念随喜偈,嗓子疼念好了。孩子可能也疼的难受,睡前,上学路上也念,没吃药就好了。我还想着给配中药喝,孩子说不用喝了,一点不疼了。

 

回答:所以我说,那个随喜偈,有很大的力量,可以迅速加倍的聚集各种福报,迅速打破导致身体病痛的恶业和导致身体健康的福业之间的比值,迅速提升后者,并同时提升免疫力,迅速令小小病痛,速得痊愈。

 

我今随喜十方佛,

一切功德诸福慧,

诸根圆满功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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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师兄,如果光拜佛,不同时超度债主的,一停下来拜佛,力量没有了,那个债主会更猛烈的障碍是吗?看好多例子拜佛停下来后,以前的病又出现。我理解一个是福报不够了,一个是冤亲债主没超度的原因吗?

 

回答:我觉得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其一、福弱鬼神欺,福强鬼神避;没有超度的情况下,抵御冤亲债主最好的东西,就是福德。

其二、一停下来拜佛,病痛还是出现,就说明福德和恶业的比值还没有达到福德超越恶业的那个临界点,还没有打破那个恶业大于福德的状态,说明恶业重者先牵的状况还没有扭转;因此,在这个前提下,做功德的时候,身体就舒服一些,但是一停下来,病痛还是会显现。我的建议是,除了大量礼佛,自己造塔造像各种修福,还需要考虑我之前说的对于福德的总量实行全面的“开源节流”的管理,这样配合起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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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果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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