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汉文化定义,不同于佛法定义
提问:看完净界法师的原文,我还是认同净界法师的,你博文的部分观点则不敢苟同。建议你多听听净界法师。《唯识学概要》《佛法修学概要》《天台教观纲宗》开示。
回答:关于净界法师开示中的小小错误之处,我主要讲了两点,既然你要替净界法师做解释,但是我却没看到你的解释的依据和逻辑是什么,我只看到你在造神,你在搞人神崇拜。我当然知道,净界法师的讲解中,值得吸收的营养颇多,这一点我并不怀疑。但是其开示之中确实有明确之错误,我也敢于大胆一言:
(一):净界法师开讲《瑜伽师地论》时,将野兽捕猎肉食之行为,归类为无记业,这是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依据《瑜伽师地论》第一卷依据:慈氏菩萨明言-----贪嗔痴所造业名为恶业,非贪嗔痴所造业为善业,非贪嗔痴亦非非贪嗔痴所造业,谓之无记业。然野兽捕猎食肉,很明显是因“饮食贪欲”所起杀业,属于典型的恶业,显然不属于无记业。故而,净界法师此开示是错误的!关于此一论断,我不需要你的赞同,也不需要任何唯识大家的赞同,更不需要净界法师本人的赞同。因为弥勒菩萨已经在论中给定了衡量标准,大家都不可能比弥勒菩萨高明,我还需要大家的赞同做什么呢?当然,我的这个论断,你们唯识大家可以去讨论:野兽捕猎,到底是恶业,还是无记业?!我依据《瑜伽论》标准判定,论断此业是恶业!!而净界法师论断此业是无记业。关于此事,可以留下来,供唯识大家们去讨论,供公众讨论。
我下面讲一讲,为什么有些大德,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错的前因后果:
这件事的主要起因是,有很多大德,对于“贪”字的理解和定义有严重错误。比如:他们认为“过度”的追求才叫做“贪”,不过度的适度追求就不算“贪”,很显然,这是依靠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标准,来论断“贪心”,而佛教并未有圣言量依据这样来“定义”过关于“贪心”的本质和衡量标准。因此,对“贪之本质”的这种定义,本身就是一些我们中国的汉传法师,按照中国汉传文化来定义的,而不是依靠“圣言量”来定义的,这种定义具有中国汉文化的特色,但是这个定义,却并不是佛经的本义。
由于这种对“贪”之本质的定义错误,这就导致一连串的连环错误,比如,包括净界法师,他定义野兽捕食猎物是否贪心,他认为这是野兽的“本能”,认为这是“随眠烦恼”,他认为野兽饿了就要捕食,这是基本需求,这不是“过度”的追求,所以野兽捕猎猎物不是贪,因为不过度,所以不是贪,因为不是贪,所以,不是恶业,所以,是无记业!!----------整个这个逻辑的起点,就是错误的,错误就错误在对“贪”的定义错了,所以,导致后面一连串的认知错误!包括对善业、恶业、无记业的定义错误!
我们不能用中国传统汉文化的含义,去定义佛经的特定含义,汉文化和佛教有很多相同名词,尚且彼此含义本质不同,更何况那些不同的名词之间,你又如何定义其具有相同之含义?
如果按照“中国汉文化之中庸思想”来定义“贪心之本质”,认为只要不过度的追求,都不算贪;那么,我不过度的杀生,每天杀一只鸡,做麻辣鸡块来吃,也就不算恶业了?杀业也就归于无记业了?反正不过度就行了?还有,我每天如果淫欲一回,我认为不过度,那就不算淫欲了?我每天稍微偷别人一点点东西,我只要不偷的很过度,所以,偷盗也就不是恶业了?也就是无记业了?--------因此,用《中庸》和中道的思想,用“过度与否”的思想,来定义“贪”,这本身一开始就错了!大错特错!
那么,贪的本质是什么呢?《俱舍论》卷十六中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成唯识论》卷六中则说:“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请注意,这才是佛教定义的“贪”:你对非自己的财物生起欲索取的念头,这就是贪了!你对实有、有具生起染著心,这就是贪了!这和你过度不过度,毫无关系!!这和依靠中国传统汉文化之“中庸”思想定义的“贪”,根本不是一回事!-------因此,我特别反对我们中国的法师,用汉文化的定义,去歪曲佛经的原有定义!学佛学了半天,学的是汉文化,不是佛理,这是有问题的!正如藏传佛教,有这么一部分人,学藏密学了半天,他佛法没学到,学了一大堆的藏文化!取个西藏名字,穿一身藏服,供个八吉祥,吃吃肉,喝喝酒,学学藏地巫蛊之术,他觉得这就是藏传佛教了!!因之,我们这些问题,很多时候,需要反思!我的这些思想,可能比较叛逆,不容易为大多数人接受,但是,很多时候,可能会帮助大家少走弯路。
包括净空老法师、净界法师,以及其他很多的大德法师,都曾经用“中庸”思想定义过“贪”字的含义,都用汉语词典里面查阅出来的“贪”字的释义,来定义过“贪”,他们都用汉文化的定义来定义过“贪”之本质!我相信绝大多数佛子,也都看到过这些“不过度就不贪”开示!那今天就由我来推翻这些开示:贪,和过不过度,毫无关系!!贪不贪,和中庸、反中庸,毫无关系!!不贪,也和适度、恰如其份,毫无关系!!因此,不要用中国汉文化的中庸思想,来给佛经里面的“贪”字定义!!!如果我的讲法,得罪了哪些大德,就请你们宽宏大量。佛法名词的定义,应该查阅佛经,或者查阅专业的佛教词典,而不是查阅《汉语词典》,以汉语本义来定义佛法名词。
汉文化里面的很多东西,和佛经的定义不是一回事,我再次强调!现在我们感受到的中国传统文化,这和我们原本的传统文化,也不是一回事!
(二):净界法师认为《地藏经》中取亲属财物修福,导致亲属康复,认为这是捐出财物之前,令其获知此事,然后因患者生“随顺心”所导致!首先,这是法师私心自解,《地藏经》中,并无依据证明这是患者“随顺”才导致获得康复之利益,这是法师自己发挥自己的见解,非经中依据所标示的见解。反之,我认定《地藏经》取眷属财物修福导致康复,是由于财物权属于患者,取其财富修福,会导致所修福报自动归属于患者,自动作用于患者,故而导致其康复,这是经典依据说的很明确的事:是因为取其财物修福,导致其康复的!并不是患者“随顺”导致康复的!事实如此,依据如此!我有什么好和你争论的?就是净界法师现在面前,我也不会与其争论,因为事实不需要和他争论,错了就是错了!
(三):我曾经多年来如同推崇神佛一样,在心中推崇了无数的法师开示,我最终吃了很多亏以后,才发现,其开示中不乏营养多多,但是与此同时,其开示中错误误导大众之处,令人触目惊心!所以,自从2014年之后,我不会再迷信任何大德权威,任何大德权威的见解,在我接受之前,都要经过自我的再次思辨和筛选,我是被法师开示中那些错误部分“坑惨了”的人,我没办法一件一件来诉说,我就说几件最近的,重要的:
如果不是我叛逆一回,推翻某阿阇梨和梵语专家所推广的缺句的“礼佛变亿咒”,则大家就是用那些残缺的咒语礼佛一辈子,也比不上用完整正确的咒语礼佛一次!!他们都是权威,都比我权威,但是他们传承的那个咒语,也许有其他功效,但是绝对没有“礼佛变亿”的功效!必须最后我们依照其他佛经依据认真勘定的、完整的咒语才有变亿实效!这是我挑战权威和推翻权威的其中一次。说实话,你以为我喜欢挑战他们?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做?我巴不得前人和大德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对了,做好了,我现在只需要直接来应用,谁不喜欢少一点麻烦?谁不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发现,事实不是这样,权威的错误之处到处都是!
如果不是我叛逆一回,推翻某法师讲的《佛顶尊胜陀罗尼经》的消供养讲法,可能现在还有很多摊乌受会的、很多巧取豪夺的人、很多占有他人财物的人,他们会以为念这个佛顶咒,就消了这些偷盗所得财富的供养?那真是痴心妄想!所以,我指责那位法师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那样的讲法,不但带坏了社会风气,而且确实根本“消受”不了对方摊乌、占有的国家和公众的财富!消不了这个供养!讲经说法,必须彻底明白一分,你就讲一分,彻底明白十分,你就讲十分,对于还没有明白的部分,你宁可不去讲,但是你也不可以乱讲!也不要信口开河!
如果不是我叛逆一回,如果我还依照法师们的某些错误开示执行,我连我亲妈的寿命都挽救不回来!我最后能够选择正确做法,还是依照《地藏经》经文原义去做,才找到正确方法,才解决问题!
所以,不客气的说,今日讲法者多,而所讲内容中真伪不分、正误混杂者更多!我清楚的知道,法师们也是人,也会犯错!所以,听风是雨、不加思辨的就轻易胡乱接受所谓的大德开示,那是人神崇拜,不是理性的佛法学习。
(四)、关于上述两处争议,你说你赞同净界法师的意见,可是你并没有列举出任何能够被你赞同的逻辑和依据,反之,我列举了明确的《瑜伽师地论》善业、恶业、无记业之衡量依据,列举了《地藏经》没有“随顺获福”依据,我还列举了该经“财物归属”依据。既然你没有依据,你说你赞同这个,赞同那个,不赞同这个,不赞同那个,你是不是有点“唯权威是信”呢?
(五)、如果净界法师在我当面,而且如果法师气量足够的话,我照样会毫不犯怵的对他指出这两处谬误。如果我没有这个底气,我就不写那个文章。大家不要动不动弄个唯识、中观、空性、禅语机锋一类的名词来吓唬我,你列举的这些东西,吓不到我。虽然我不敢说通达这些学问,但是粗浅的知识,还是了解一点,正因为粗浅的知识,我还了解一点,所以,对于那些常见的粗浅的错误,我还是有识别能力的。试想,如果对于恶业和无记业的判别,都有一定的失准,那么,后面的唯识知识的讲解,我是不是敢全盘接受呢?所以,我不管看任何人的讲解,都不会轻易接受其全部的知见,哪怕他是佛菩萨在世,我也不会轻易就接受。在这一点上,重视思辨,然后再确定是否接受,藏传比汉传做得好!
(六)、我博文中有多处对某些法师开示错误之处的批驳:一处批驳某法师信口开河讲解《佛顶尊胜陀罗尼经》消供养问题、一处批驳某法师错解《地藏经》回向问题;一处批驳净界法师上述两处开示谬误;一处批驳某阿阇梨、相关梵语专家转译《种种杂咒经》之“命终诸佛来迎咒”缺句无效;一处批驳某老法师反对反斧拜,他认为贪棺所得应该不要追究;我还批驳过我曾经维护了他十年但是他却倚老卖老、在孝道知见上严重误导大众的胜妙罗斑竹“竹贤”;我还反对过会集《法华经》的藏传某堪布,而且在去年“法华义辩”之前多年就反对他的很大一部分讲法。
关于我曾经指责过的竹贤斑竹,我有一个思考:人不能总是只接受别人的高帽子吹捧,不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接受别人的吹捧多了,到了最后,偶尔遇到一个不同意见,你就会认为天底下只有你自己最英明,会以为别人都没有智慧!你根本听不进去角度不同的意见!!这就是被宠坏了、被吹捧坏了、被人戴高帽子戴多了!某大堪布所犯的,大概也是这种错误,被吹捧多了,就自以为自己是文殊化身,就自以为自己是八宗祖师了,就对汉人、汉传法师、汉传佛教,他也就充满了傲慢和羞辱。诚如之前我所说的:你接受着汉人的财物供养、利用着汉人开发的科技,乘坐着汉人开发的交通工具,利用着汉人铺设的互联网络,你讲经说法,可是,你却借着讲经说法,来羞辱汉人,贬低汉人,贬低汉传祖师大德,贬低汉传佛教,篡改汉传佛教经典,贬低嘲笑汉人的素食正行,大肆吹捧藏地的吃肉恶行。这是一个妥当的行为吗?
早就有师兄对我指出过,说我对出家人的一些不恭敬。我今天特别说明,对于出家人的身份,我是恭敬的,但是这不等于他们开示中的那些东西,我不分对错全部接受,我必须有思辨、有选择的接受,这是我的态度。如果哪个师父不允许我思辨他所讲的内容,只让我稀里糊涂的全盘接受他的知见,那么对不起,不管你是多大的权威,请你不要来教化我,我实在不稀罕,我不需要这样的师父。我能说出这么决绝的话语,是因为以前被失误怕了,被误导怕了,被拐带跑偏了,怕了!现在我必须谨小慎微的来慎重选择。我的青春大部分都浪费在被误导上面,我不希望后面再被误导,所以,我必须思辨。比如,我问仁者:汝于一地,忽遇一人,持出饮料,施汝饮之,汝敢饮否?是否饮用之前,你要怀疑、思辨、考察看看对方的动机图谋?看看其中是否有毒?难道您敢于胡乱饮用?难道您是如此的奔放豪迈?---------饮食如此,法食亦然。
(七)、你说我博文的部分观点,你不敢苟同,你这个态度我是欣赏的;正如净界法师和其他法师的很大一部分观点,我也不敢苟同,这是同样的道理。所以,本质上说,你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接受一个知见的人,既然如此,又何必勉强我随便去接受别人的开示呢?
(八)、当然,也不是说这些大德的讲解,我全盘都不接受,我不会因为某些开示中一两个知识点的局部错误,就全盘去否定这些大德的整体功绩,这一点我是很公允的,对是对,错是错,我不会因功掩过,也不会因过掩功。所以,对于这些大德的功德,我还是赞叹和随喜的,也是会学习和吸收其正确的佛教思想的。故而,很多佛友看到某些大德有点滴的错误,就全盘去否定一个大德,或者看到一个大德有部分功德,就全盘去肯定其错误部分,这都不是公允客观的态度,这个问题,需要辩证看待,功过分明。正确的部分,还是要吸收学习的。
吉祥果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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