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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您现在过午不食吗?

(2018-01-14 15:14:33)
分类: 博主原创

师兄:您现在过午不食吗?有没有什么佛法令人夜晚不思饮食,或吃得少?晚上总想吃汤面,不是说晚上是鬼食时,阴时食阴,助长阴晦气,还易发胖(马无夜草不肥)!请指教!
回答:自从2009年7月1日起,一直到2016年10月1日止,于此七年之间,我曾经坚持过午不食,甚至日中一食;但是期间,有亲朋应酬,以及种种不得已,故而,期间有百分之二十的时间,我是过午之后,食用了饮食的,其余百分之八十时间,我都是坚持过午不食的。但是到了2016年10月开始,为了将我所修福德,能够因负欠因缘故,令父母多多获得,故而,我选择了一日三餐,希望多食用父母一点饮食,然后,借此气力因缘,多多拜佛修福,令父母多多获得福报,故而开始下午吃饭。除取父母财物修福之外,我能够利益父母的方式,就是受用父母一些饮食,令我自己更多负欠父母,由此因缘故,令我福德能够更多转移给父母。甚至,我按照一些咒语的秘密契约,启动了佛菩萨的一些加持,令我在一切时一切处,更多的负欠父母,这样令我的福德,更多的转移给父母。我说的这些,诸位将来往生极乐净土以后,回头再看我今日所做,自然会知晓。是故,通常来说,父母应该为子女做福田,父母是子女的福田,这是常理,但是,还有“非常”之理,子女也可以反过来给父母做福田,但是子女必须尽可能断绝一切恶,行持一切善,你才可以;若不然,你断除恶业不彻底,如果负欠父母更多,则转移给父母的就是恶业了。所以,子女为父母做福田,必须子女严格断恶修善。我讲的东西,比较叛逆,不随常理而行,但是不违背佛理,且能解决实际问题。那些习惯了传统的人,有可能要指责呵斥我的叛逆,但是无妨,能真实利益自己父母就好,不必与无知之人计较。但是须知,这种利益,子女是要吃一些亏的,要损失一些福德的。也就是说,你和父母之间的负欠关系,本来没有这么深,能够依靠负欠因缘流动给父母的福德本来不会太多,但是,你蓄意的故意多负欠父母,这样自己福德流向父母就大幅度增多,同时,自己代受和背负父母的恶业障就很重,所以,用这种方式利益父母,子女比较吃亏,但是,没办法,我愿意吃亏。对于父母,我选择了如同《普门品》观世音菩萨那样的方式,选择了让自己吃亏,而去接受父母的一些给予,甚至我以密咒契约启动菩萨加持我不断增上负欠父母业债增多,用这种看似叛逆的方式,将自己的福德力转移给父母,令他们健康长寿。-----------我为了完成这个功效,所以,我在2016年国庆节开始,我选择了过午之后开始饮食。

但是,过午饮食,给身心带来的损害,是比较大的,我以前博文中专门说过,饮食在正午午时的时候,正能量自动就会达到最强,反之,正子时的时候,饮食中的负能量最强;其中,午时到子时之间,是正能量逐步消减负能量逐渐加强,一直到子时达到极点,然后,负能量开始减弱,正能量开始增强,一直到午时达到极致;日日如此,循环往复。是故,佛敕令弟子过午不食,有非常科学之道理。还有,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如果能够坚持过午不食,尤其,如果能够坚持日中一食,仅仅做到这个,每天就会有专门的饮食神,每天前来为你调整饮食滋味,令即便非常朴素的饮食,也会变得极其美味,这里面都有饮食神的加持。总之,过午不食,日中一食,利益非常大,希望不管哪一种宗教的人,都能够奉持此戒,这个并非必须佛教徒才有利益,任何人都有利益,这是自然规律。

 

提问:师兄您好,随喜您求证的精神。但是我要说,天台智者大师的五时判教主要是区分五时教法的兼、但、待、纯圆独妙。至于某时段说某部经,这并不是智者大师的主张,而是后来孤山智圆法师的说法,所谓华严最初三七日、阿含十二方等八等。蕅益大师对此提出过批评。请您参考。 

回答:非常感恩师兄提供这些见解。我就说嘛,这么明显的错误,怎么可能是智者大师这样开宗立派的人物提出的。既然关于四十九年说法的各个时段的按照时间区间的判教方式,是智圆法师的说法,而且这种说法受到过藕益大师的批评。那我就放心了。真诚感谢师兄。若师兄有蕅益大师的开示原文,替我找一找。我粘贴过来,令善友同知,亦正天台微言大义,总不令后世之人,再有如我一般疑惑。其实,佛法学习,本该如此,不然的话,连正常的怀疑都不能有,那我们读佛经,最后岂不是都成了傻子了,什么都不思考,不思辨?很多人最近在和我争论,甚至抨击我质疑一些历史观点和出家人的观点。可是现在看来,我质疑过的东西,原来居然藕益大师也有质疑,甚至还有批评,那我就放心了,说明佛法是重视思辨求证的,不是糊里糊涂接受的。这从藕益大师这里,也看到了这种气象。非常感谢。

 

那么,我《质疑:天台五时判教》一文提及的两处质疑,其答案就应该是:

(一)、释迦佛确定29岁出家,35岁成佛,80岁圆寂,这三处年龄都有明确而详尽的多处佛经依据互相印证,因此:释迦佛说法的时间长度区间,准确的答案应该是说法45年,而不是说法49年。

(二)、那么:《华严经》说法二十一天,《阿含》说法十二年,《方等》说法八年,《般若》说法二十二年,《法华》《涅槃》说法七年。这个时间判定的说法不靠谱,或者至少不严密。藕益大师也有相同的质疑和不赞同。

(三)、那么,既然如此,我论证的“《地藏经》产生于佛陀弘法早期”的这一结论,还需要再做考证。因为阿含时的时间区间,不能绝对判定是佛陀早期,这一论据有问题。我或者需要从其他证据再做考证。

(四)、从上述“智圆法师”的错误判教方式,就可以看出,出家人的见地,不完全全部正确。不然后来藕益大师,又何必批评这种依靠时间切割而来判教的方式呢?何况,连我这种初学之人,都寻找到佛经依据矛盾抵牾之处;又怎么可能说服当下未来饱学之士?是故,对出家人的言论,确实也要谨慎、警惕,不然很容易被误导。我就是因为没有考证,就直接相信天台五时判教“阿含时最早十二年”的谬误说法,才导致对《地藏经》说法时间产生未必可靠的判断结果。所以,这次事件,也可以当作一个公开的示现,通过这个示现告诉大家--------------出家人的说法,也要进行求证之后再采信,而不可不经求证而轻易采信。


 

 

 

 

 

 


秦国模式、美国模式、华为模式、衡水一中模式:

从能量聚散转移之本质来观测,上述几种模式,有国家治理模式,有企业经营模式,有学校管理模式,但是,本质上,从能量上看,他们是同一种模式,就是依靠行之有效的稳定法律制度“持续聚集能量”的模式:

共同点:(一)、具有相对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二)、具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上升规则。(三)、具有荟萃精英人才及激发其能量的人才利用模式。(四)、具有对私有财产和产权的压倒性保护,先全其私,后全其公。

 

不同点:除美国模式之外,其余三种不具备“现代明煮制度”,但是也取得了成功。

论述: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拥有“刑上大夫”的公平法律制度,虽然初行秦法时,有许多以身试法者,令人觉得秦法严苛,不近人情;而恰恰是严苛而公平的秦法,激励了,,,,,,,,,,,写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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